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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面向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16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岗位A(48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中小学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选调岗位B(94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中小学校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2)

选调岗位C(10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3)

选调岗位D(11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幼教学校(幼儿园)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幼儿园)。(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4)

符合选调岗位B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A;符合选调岗位D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C,但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选调岗位A、C的: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六)报考选调岗位A、C的,需由人事编制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校应允许有报考意愿的教师有序参加考试。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2022年以来,师德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22年以来,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4.“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体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1.5(计算时四舍五入),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附件5《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须正反面打印),并由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技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师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六)考察

笔试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同等学历同等效力,不区分学习形式与毕业院校)、职称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教龄长的优先。(递补、择校均参照此办法)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组织报考A、C岗入围人员进行择校,择校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报考B、D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确定选调学校。不能按时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留任期间考核

择校后,所有教师继续在现任教学校工作至6月底。7月初,县教体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量、工作实绩等内容。在此期间,如果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明显不足或在上级组织的抽测监测中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不达标的,经教体局会议研究,原则上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动

县教体局按程序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学校空缺岗位内重新进行岗位聘任,若相应岗位无空缺,则须低聘至空缺岗位,不得超岗位聘任,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考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77 (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30859(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1: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2: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3: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4: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附件5:2026年城区学校选调报名表.doc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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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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