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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2020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57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2020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575人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将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专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75人。招聘岗位设置到市、县(市、区)的,招聘完成后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保山市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结合保山实际,参加本次专项招聘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开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五)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0元,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

  (六)本次专项招聘到市直基础教育学校的,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统一核定。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七)根据云人社发〔2020〕22号文件,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将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面向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 ynzk. cn)、云南教育网(www. ynjy. 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 yn. gov. cn)、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填写、报考岗位选择、相关材料和照片(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白色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照片要求大小为10KB-30KB,照片高度为100-640像素,宽度为90-480像素)上传并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一次。

  3.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用。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笔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

  (四)资格审核

  市教育体育局对市直学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 日9:00—12日18:00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 ynzs. cn/ZSGL/Login. jsp)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1.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2020年6月17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需要查分的考生,在2020年6月18日12:00前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资格复审

  2020年6月18日发布资格复审公告,6月19日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注意及时查看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考本地岗位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是否一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1.面试公告发布:2020年6月19日发布面试公告。考生应注意及时查看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3.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4.面试实施: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分别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本级招聘面试工作。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本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6月22日—6月25日前。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在6月26日前完成。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由本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专项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按所报岗位所属市、县(市、区)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0875-2122926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0875-2160711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0875-8126705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0875-5137214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0875-6123414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监督电话:0875-2136382

  0875-2162447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保山市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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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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