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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1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崂山区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0年6月8日14:00-6月11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0年6月8日14:00-6月1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定网上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0年6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6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须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工作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7月中旬,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6月12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sjtjzgk@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青岛市教育局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下午16:00,6月9-10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中小学和学前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缴费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办理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进入面试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五)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后一年内无法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七)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采取“说课+答辩”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说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3.采取“答辩+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答辩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师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
  2.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上岗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电话。
  附件:
附件: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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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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