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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2020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娄底市2020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人公告

  为加强娄底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娄底市直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其中:中小学、中职教师 147名(普通高中教师4名,普通初中教师22名,普通小学教师 106名,中职教师15名)。其他教辅工作人员10名(中职护理人员6名,中职护理实验员1名,中职社会管理人员1名,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类疾病史。 

  (二)专项条件

  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和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学、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社会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护理、护理实验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2)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其他岗位以招聘计划中所列的岗位要求为准。

  (三)其他说明

  1.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为全日制,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报名考试。 

  4.娄底本市以内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6.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娄底市市直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nloudi.gov.cn)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nloudi.gov.cn)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2.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9:00至 6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本人签订的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3)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时间。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两天。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准考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准考证的领取、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折算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和舞蹈专业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部分(100分):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对象的专业知识。具体为:

  ①小学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80%中考难度题,20%高考难度题。

  ②初中、高中及中职学科(初中、中职语文,初中、高中及中职数学,初中、高中及中职英语,初中物理,初中、高中及中职地理;初中、中职历史,中职政治)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20%中考难度题,80%高考难度题。

  ③中小学、中职其他学科(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中职音乐、小学音乐,中职体育、初中体育、小学体育,中职美术、小学美术,小学舞蹈,中职心理学,中职护理,中职护理实验员,中职社会管理,中职计算机及电教馆计算机)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娄底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可查看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查分结果(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东477号娄底市教育局307室,咨询电话:0738-8311227,0738-8313714),具体查询时间另定。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3天。

  (7)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音乐、体育、美术以及舞蹈专业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其余各专业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其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现场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其中娄底市内在职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

  ⑤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说明:

  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②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部分(100分):

  (1)面试对象: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④音乐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美术专业教师以及舞蹈专业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规定如下:

  音乐、美术和舞蹈专业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讲课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的内容:音乐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器具自带),美术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画纸、书法纸由考点统一提供,绘画、书法所需其它工具由考生自备)。舞蹈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时长为15分钟。

  体育专业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时长为6分钟。技能测试项目共3项,男性考生面试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足球和篮球,女性考生面试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足球和健美操(或武术)。技能测试标准参照2017年版《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时长由面试考官把握。

  ⑤护理、护理实验员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具体实施办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考官:所有面试考官全部从娄底以外选聘,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所有岗位的面试考官均由7人组成。

  (5)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人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4.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6.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考察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进行调查走访。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被纳入惩戒范围的严重失信对象及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核均合格的考生,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所报岗位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按照所报考岗位与招聘单位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分配,所报岗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和需求计划的实际情况,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6.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考试被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由聘用单位一律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安排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凡在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①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714  0738-8311227(娄底市教育局人事科)

  ②监督电话:0738- 8236332 (娄底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③纪检监察电话:0738-8313973 (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湖南娄底市2020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人公告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娄底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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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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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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