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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2020年招聘教师4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耒阳市2020年招聘教师45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0名,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为45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12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6名,初中教师163名,小学教师125名,幼儿园教师39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

  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详见《2020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2.中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

  6.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专业不限,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报考其它学科的,专业不限,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报考其它学科的,专业不限,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园教师:专业不限,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中职教师:所学专业与相应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起始时间从聘用报到时间算起)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6.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类专业或特殊教育学校毕业。

  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起始时间从聘用报到时间算起)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但聘用后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社会人员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聘用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耒阳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7.耒阳市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9.在耒阳市民办学校任教的2019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4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在指定网站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耒阳市党政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 )。点击首页右下方“耒阳市站群”,进入“耒阳市教育局(http://edu.leiyang.gov.cn/ )”,通过耒阳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登记、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8:00至6 月9日17:30。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2. 网上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后,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空缺岗位数较多时,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改报一次招聘岗位。

  3.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及操作方法见报考系统相关提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1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2018-2020年高校毕业生除外,其他社会人员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报考“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3)报考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根据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提示第一时间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它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0年6 月  23日至24日自行从耒阳市教育局网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岗位”、“笔试+面试岗位”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岗位: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只进行笔试。

  笔试+面试岗位:报考高中、职校招聘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学段学科分别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②中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③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④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90%。

  ⑤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相应教学素养(技能)知识,占90%。

  ⑥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专业知识为特殊教育相应教学素养(技能)知识,占90%;报考信息技术、音乐岗位的,专业知识为特殊教育相应教学素养(技能)+相应信息技术、音乐专业知识,占90%。

  如果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同学段首次入围体检最低录取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学段按初中(含特殊教育)、小学(含幼儿园)划分。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两部分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耒阳市教育局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考生不可委托别人)可到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304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结果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

  ②领取面试准考证: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耒阳市教育局网发布,取得面试资格者需按规定时限到耒阳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西湖路137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不接受他人代领),同时缴纳面试费50元,领取面试资格证时间及面试有关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③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④面试形式与要求:

  高中教师岗位:上微型课,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教材,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进行专业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测试时长见面试卷。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将在耒阳市教育局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除外)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另行公告)进行资格复审。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因资格审查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重新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岗位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笔试+面试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耒阳市人社局审查、耒阳市领导审批后,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耒阳市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含网上资格初审)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有关公告和通知在耒阳市教育局网、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304室(0734-4320590)。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耒阳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5. 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将被列入《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

  6.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本方案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耒阳市教育局人事股:0734-4320590

  监督举报电话: 

  耒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4338295

  耒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734-4331827

  耒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4354016

附件:

1.2020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2.部分学科专业要求一览表

3.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2020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附件2.部分学科专业要求一览表

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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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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