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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濮阳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 〔2015〕55号)和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濮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4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以及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校毕业生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以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高层次人才。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濮阳市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若干规定(试行)》认定条件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高学历人才。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本科或国(境)外全球排名前600名高校本科生;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研究生或国(境)外全球排名前1000名高校研究生; 
  (3)急需紧缺人才:根据用人单位以往招聘情况,上述范围内不能满足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放宽至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学科”本科生。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可放宽5岁。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濮阳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2020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19日18:00。
  2.报名程序: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0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 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逐一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用人单位,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0:00。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6月20日  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笔试考务费按照笔试科目,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考岗位的确定 
  1.关于公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 
  2.关于人才引进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引进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在5:1(含)以内直接参加面试,超过5:1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直接面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另行公布。已缴费且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在公布时间内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 10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医疗、护理、医技、药学等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 +加分成绩。
  3.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濮阳市开州路205号人力资源培训楼413室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三支一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末位并列,以及通过网上报名且直接进入面试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七级及以上岗位的,需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濮阳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岗位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指点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2.市直医、药、护、技岗位的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接受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组织、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
  其他岗位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个人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个人总成绩;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体检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个人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1.根据个人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按照报考岗位聘用,高学历人才的聘用岗位依据《濮阳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0年濮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 
  (二)《2020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2020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濮阳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93-8255619 
  监督电话:驻濮阳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 
  驻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393-6662917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附件:1.2020年濮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upload/editor/file/20200605/20200605173123532353.xlsx
  2.2020年濮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upload/editor/file/20200605/20200605173150575057.docx
  3.国家重点大学(学科)分类目录/upload/editor/file/20200605/20200605173121682168.docx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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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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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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