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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汕头市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汕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汕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汕头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汕头户籍、汕头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请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各认定机构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汕头市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证明。

  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

  

附件:汕头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ar

汕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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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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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在考试机构尚未进行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

  3.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

  4.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公布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在校生、两年制专科二年级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五年级在校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被处以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8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6日-9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9日-15日;

  5.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5日-8日17:00。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示范图如下:

  第二步:网上审核

  时间:2024年7月6日-9日17: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考试部门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等,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考区反馈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正个人信息、补充上传材料,避免逾期,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视为放弃报考。注: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3.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考生在报考时,应认真逐项核对信息内容,因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三步: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00。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类别

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注: 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应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5.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6.各市考试管理部门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太原

微信公众号“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1-3199908

大同

http://www.dtjcjy.com/

微信公众号“大同教育电视台”

0352-2537430

阳泉

http://www.yqszkzx.cn/

0353-2297076

长治

http://www.jyj.changzhi.gov.cn/

0355-2058509

晋城

http://jyj.jcgov.gov.cn

微信公众号“晋城教育”

0356-2066106

朔州

http://edu.shuozhou.gov.cn/

0349-8851183

晋中

(高校园区)

http://jyj.sxjz.gov.cn

0354-3806644

0354-3030269

运城

http://www.yczk.org

0359-2216398

忻州

https://jyj.sxxz.gov.cn/

0350-2020429

临汾

http://www.lfzkw.cn/

0357-3063355;

1500357028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吕梁

微信公众号“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8-8213390

为方便考生咨询

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笔试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程序,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环节,现将本次招聘笔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北京时间)09:30开考,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

2.笔试地点:第十三师红星学校(哈密市瑞金路2号院)。每位考生具体考试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4日10:00至6月29日18:00,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笔试及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两科,分别是《学科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09:30–10:30;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中学科10:50–12:20;高中学科10:50–12:50。

四、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十三师政务网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五、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通知》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十三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通知。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十三师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本《通知》由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309602

附件:1.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2.考生须知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广东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江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外就读的留学回国人员等。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不限包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21日9:00时至6月27日16:00时登录本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网址截图.png(建议使用电脑手工输入网址登录)。流程如下:

阅读招聘公告–>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要求–>网上填表(简体字)–>上传报名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资格初审。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代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具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公章。成绩单需有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职称、职业资格证明材料。职称、职业资格等以应聘人员具有相关电子或纸质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和申报资料通过审核,但还未获得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相关证书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设资格证书的类别、专业、级别等要求。

(4)工作经历材料。具体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单位意见材料予以佐证。应聘人员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时至6月28日17: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确认。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日9:00时至7月1日18:00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完成了参加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6日上午8:30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4.笔试地点另行公布。

5.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主要测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内容;非教师岗位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7.笔试加分。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808室)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加分。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相应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1。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采取“直接业务考核”考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入围参加业务考核。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将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材料。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采取“直接业务考核”考试方式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开展直接业务考核。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江门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在该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咨询0750-350392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6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持续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6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22名,具体职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优秀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条件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 周岁以下;

  2.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深圳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现行人才紧缺岗位目录的。

  (五)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对应。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6日之后出生),其中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6日之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16:00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类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6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最终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结果为准。

  (二)报名材料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

  (1)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的,还需提供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2年和目前仍在聘相应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时间段、相关学段、学科教学等内容);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荣誉等材料(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主办单位盖章的比赛文件通知,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比赛);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

  (三)线上资格审查

  1.由区教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岗位所有报考者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2.线上资格审查结果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四)面试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7月4日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5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线为8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2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6月26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小学、初中等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为不符合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南山教育在线

  (六)咨询电话:0755-2648021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400-838-9296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山区教育局

  2024年 6月20日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石室白马学校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学校简介

成都石室白马学校一直传承文翁兴学立教的千年薪火,继承石室中学“爱国利民、因时应事、整齐严肃、德达材实”的优良传统,践行“教育为公、优质均衡”的育人愿景,“求真务实 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发展,呵护生命的自由生长,做有温度、有灵魂、有思想、有体验的教育。

近年来,在成都石室中学的倾力领办下和彭州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努力探索县域高中办学路径,不断开创学校特色发展新局面,实现“办好一个学校,辐射一个地区,锻炼一支队伍,探索一种模式”的目标,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大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高考成绩屡创新高。

学校先后成功创建为成都市新优质学校、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23年9月,随着南北校区的优质整合,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正式开启了 “一体两翼”的十二年一贯制办学新格局,为争创省一级示范校(国家级重点高中)再启新篇。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初中体育、初中音乐、高中历史等相关学科员额教师,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及教师资格证等见附表。

附表一: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招聘员额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表二:成都石室白马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年优秀毕业生

(1)需在2024年8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2)具备与应聘学科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或相关专业。

(3)专业成绩优异,学科功底扎实,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5)语文学科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其他学科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2.优秀在职教师

(1)具备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教学业绩突出,有执教毕业班经验,能高质量完成相关学段教学工作。

(3)有担任过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获得过区(市)县级赛课一等奖、区(市)县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其它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优先。

3.已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的编外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1)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3年(2024年8月31日以前工作满3年及以上);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3)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审核合格,今年已申请且审核合格的无需再次申请。)

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观豁达,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可适当放宽。

4.在职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同时,担任学科教学工作3年及其以上(提供相关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工作年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执教毕业班经验者优先。

5.应届毕业生(2022、2023、2024年毕业)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优先)。专业成绩优秀,学科功底扎实。本科学历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6.普通话达到学科和学段相应要求(小学所有学科、初中高中语文均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4.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招聘流程

具体流程: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1)请在本公告页面扫二维码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2)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证书奖状(汇集一个PDF文档)等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379099609@qq.com ,简历收集时间以学校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命名格式“学科+姓名+个人电话” (简历模板请下载附件)。特别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若个人材料初审通过后,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业务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将电话通知相应人员并告知后续招聘工作,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业务考核

1.考核地点: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北校区(彭州市天彭街道牌坊社区蜀文路169号)

2.现场考核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提供能证明份的证件);

(2)个人纸质简历(含相关证件、证书奖状等)。

3.考核方式:

(1)结构化面试

(2)试讲(1)结构化面试:

①结构化面试时间:2024年7月2日8:00-12:00

②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当场出题进行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③结构化面试低于80分不能进入试讲环节,按招聘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以结构化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时间:

④加分及其他政策:服务我市学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编外教师,除教师资格证外不作其它条件限制。同时实行加分制度,每服务满一年加 2.5分,上限不超过 10 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彭州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期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2)试讲:

①试讲时间:2024年7月4日8:00-12:00。

②试讲要求:进入试讲环节教师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③试讲教材为我市现行对应学科教材,讲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总分为100分。试讲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考核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结构代面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具体为:总成绩=(结构代面试成绩+加分)×20%+试讲成绩×8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所有应聘者考核总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及福利待遇

1.学校拟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需在学校约定时间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薪资待遇优于同类公立学校,学校采用“两自一包”,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学校依托成都石室中学,为优秀人才搭建教育教学、科研及发展的良好的平台;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的各项学习和培训。

4.享有公办学校同等职称评审、评优选先、外出培训、健康体检、工会活动等待遇。

5.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6.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待遇面议。

7.受聘教师自愿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我校可依据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石室白马学校组织实施,由彭州市教育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83701049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11楼邮编:611930

学校联系方式

罗老师:13699472158

邓老师:13980692801

学校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牌坊社区蜀文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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