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南充顺庆区2020面向区内外考调优秀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充顺庆区2020面向区内外考调优秀教师6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南充市教师公开考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5号)和《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区属学校教师需求实际,顺庆区计划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优秀教师考调44名,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考调16名,共60名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面向区内外考调优秀教师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区外考调优秀教师对象为:须在同一县域内在编在岗工作满5周年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周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面向区内农村学校考调优秀教师对象为: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在职在编3年及以上(2017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含各街道办事处下辖学校,鱼龙小学除外);

  42周岁以下的教师是指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以下的教师是指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以下的教师是指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职在编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9月30日,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其服务期可按在编计算。

  (二)考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区外公办学校教师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当年可只考核不定等次);区内公办学校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当年可只考核不定等次)。

  (4)面向区外考调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2;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考调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3。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业绩条件(报名的业绩条件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不计获奖时间),此项业绩条件只针对区外考调的除幼儿园以外的教师,即面向区外考调的幼儿园教师和面向区内考调的农村教师可不具备此条件。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2)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央电教馆颁发)、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奖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4)取得“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调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本次考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调优秀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打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详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nqing.gov.cn)。

  (二)审查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

  (三)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只报考对应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调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应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面向区外考调的,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面向区内考调的,学校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鲜章,区内农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普通话要求的岗位,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8、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次考调所需的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誉证书、业绩等材料)。

  报考者必须对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资格确定

  由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通知书的领取

  详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考调优秀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70%构成,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录取人员。

  (一)笔试

  笔试占总分数的30%。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按30%折合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得分×30%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在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shunqing.gov.cn)。

  (二)开考比例

  本次中小学校、幼儿园考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考调进入面试人员与考调名额之比最高不超过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围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进行打分,按7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70%。

  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1、高中考高中对应学科全部教材;

  2、初中考初中对应学科全部教材;

  3、小学考三、四、五年级教材含上、下册(其中:小学体育考初中体育全部教材);

  4、幼儿园考幼儿园全部教材。

  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者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完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得分也相同,则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所有项目分数都一样,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由此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其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考察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十一、选择岗位

  审核确认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二、调动

  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考调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调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严格遵守考务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登录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考调学校、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0817-2235950

  顺庆区纪委监委:0817-2224939
 

附件:

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及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xls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