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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国标、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采用机考或纸笔考试方式,幼儿园和小学类别考试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其它类别考试科目采用纸笔考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2]248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一年开考两次,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317日举行。现就2013年上半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

2.身体健康。

3.具备所报考类别相应的学历: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5.2012年6月30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可免考科目二(幼儿园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20126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31231日前按照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程序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取得全国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2]21号文件要求)。

二、报名办法

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在1301730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到考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缴纳考试费(只接受刷卡缴费,不收取现金)并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教师资格考试全省共设2个考区,分别是海口市考区和三亚市考区。

海口考区报名确认地点: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 号,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服务窗口,电话:66293103,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66293189)。

三亚考区报名确认地点: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电话:88657851)。

三、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

2.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

3.检查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漏及时修改。

4.到考区提交报名材料、缴费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须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

5.2012年6月30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出具本人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笔试网上报名时间:123-30

笔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1-4

报名系统将在1301730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已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办理确认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并办理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六、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317日)

科目一

900-1100

科目二

1300-1500

科目三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

(机考)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机考)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机考)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七、准考证获取

笔试考试前7天内,考生登录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和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以在公布日期后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九、其它事项

1.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2.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或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202.100.202.40)查阅琼教师(201284号文。省教育厅师资处咨询电话:65232872;省考试局咨询电话:65986606

 

海南省考试局
2013118

附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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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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