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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县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石门县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石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18日(8:00-12:00、14:30-17: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其中一项即可:(1)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http://www.hnyycs.org/,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取消、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2020年6月20日14:30-17:3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1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2020年6月21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2020年6月23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备课+试讲(微型课),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3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要求约定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它未尽事宜,根据现行文件规定执行,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监组)

  附件1湖南石门县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5人公告石门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 览表.xls

  附件2湖南石门县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5人公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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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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