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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芦淞区2020招聘教师1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株洲市芦淞区2020招聘教师1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共计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服务期限(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7个,招聘计划11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1),招聘有教学经验教师93名(详见附件2)。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六、招聘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

  2.报名: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1905484836@qq.com邮箱;

  现场报名:在招聘方设立的现场报名点递交《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17:3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中会议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须在《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学院意见(或档案托管机构意见)”栏由学院或档案托管机构签署意见及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2020届毕业生提供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科生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本科生和2019届未就业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与现场报名的地点及时间一致,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答辩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答辩时间3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考生答辩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初中音乐、小学美术、幼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展示和上微型课。初中音乐、小学美术、幼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时间3分钟,内容:初中音乐岗位为指定曲目清唱,小学美术岗位为命题简笔画,幼师岗位为自选才艺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除钢琴外,其他自备)、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任选一项。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答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

  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二)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有教学经验的教师。

  2.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芦淞区人民政府中会议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有教学经验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5,必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则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现任教学校(幼儿园)及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6,须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公章)、非在编人员另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⑦报考优秀小学教师岗位还须提供:编办加盖公章的在编在岗人员信息表、中小学一级及以上等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属于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教师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6,须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公章);

  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1:00,株洲市芦淞区立人学校。

  专业技能测试、上微型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

  ①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分析等。幼师岗位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项目:

  小学音乐:A.指定曲目钢琴弹唱;B.自选特长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舞蹈(曲目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中任选一项。

  小学体育:A.队列队形;B.自选特长展示:限篮球、羽毛球(球拍自备)、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曲目自备,用U盘存储)七项中任选一项。

  小学美术:A.素描;B.自选特长展示:限国画、书法两项中任选一项。除纸张外,其余材料考生自备。

  幼师:A. 钢琴即兴弹唱;B.自选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C.命题绘画。

  上微型课: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折合成绩之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上微型课环节的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参加上微型课)。其他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上微型课环节的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参加上微型课)。

  考试成绩计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微型课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微型课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②优秀小学教师岗位:优秀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答辩和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答辩时间3分钟。微型课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考试成绩计算:答辩和上微型课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优秀小学教师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防疫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和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十、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一)

附件2: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二)

附件3: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2020届本科生和2019届未就业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

附件5: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有教学经验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6:有教学经验教师(幼师)证明参照样本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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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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