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hb.ntce.com今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要求,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日正式开始。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凡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和参加2013年7月13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行资格认定。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为10月9日~10月18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需持贴本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各市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因学校调整、合并和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任教学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
相关阅读:
河北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