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桐乡市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桐乡市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教育系统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桐乡市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0年6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0年6月22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6月22日至200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拓宽至浙江省户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外,其中A类岗位限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B类岗位限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3.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A类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幼儿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桐乡市教育局103教室(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3.提交材料要求:

  A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形式和安排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师职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复审不通过或者面试前3天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名单。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教育基础知识》或《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未参加笔试的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

  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根据招聘计划进行志愿填报(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进行志愿填报),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桐乡智慧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0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名防疫要求

  请报考人员提前申领“嘉兴健康码”,并实时关注本人“健康码”赋码情况。报名当天,报考人员需佩戴好口罩,凭嘉兴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有序进入报名点,非“绿码”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至报名前14天(6月18日前)来自或途径国(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以及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于亲自来报名的人员,请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4.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5.A类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110805、0573-88021571

  监督电话:0573-89398343

  查询网站: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桐乡智慧教育网http://www.zjtxedu.org/

  附件1:浙江桐乡市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人公告附件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桐乡市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人公告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桐乡市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