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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零一一年七月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教师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目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二、考试内容
  (一)幼儿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基本

1.1职业理念

1.1.1关爱幼儿,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
1.1.2理解幼儿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的重要性,能认识到幼儿教育必须以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
1.1.3 理解教师职业的光荣与责任,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
1.1.4了解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
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了解《儿童权利公约》。
1.2.2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评析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道德
规范问题。
1.2.3了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与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
1.2.4 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1.3基本素养

1.3.1了解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熟悉常见的幼儿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 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1.3.3 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1.3.4 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信息获得与处理能力。

 

 

 

 

2
教育
知识
与应用

 

2.1学前儿童发展

2.1.1了解婴幼儿发展的基本原理。
2.1.2了解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熟悉幼儿身体发育、动作发展和认知、情绪情感、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
2.1.3了解幼儿发展中的个体差异及其形成原因,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1.4了解研究幼儿的基本方法,并能据此初步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和教育需求。
2.1.5了解幼儿发展中易出现的问题或障碍。

 

2.2学前教育原理

 

2.2.1 掌握教育的基本理论,并能据此分析教育现象与问题。
2.2.2 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并能据此分析学前教育中的现
象与问题。
2.2.3了解幼教发展简史和著名教育家的儿童教育思想,并能结合幼教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2.2.4掌握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不同于中小学教育的基本特点,并能据此评析幼教实践中的问题。
2.2.5 理解幼儿游戏的意义与作用。
2.2.6 理解幼儿园环境创设、班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2.2.7 熟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了解幼教改革动态。

 

 

 

3


知识


 

3.1生活指导

3.1.1熟悉幼儿园一日生活的主要环节,具有将教育融入一日生活的意识。
3.1.2了解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方法。
3.1.3了解幼儿保健、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处理常见问题与突发事件的基本方法。

 

3.2环境创设

3.2.1 熟悉幼儿环境创设的原则与基本方法。
3.2.2 理解教师的态度、言行对幼儿园心理环境形成中的重要性,
并能进行自我调控。
3.2.3 了解幼儿园常见活动区的功能,能根据幼儿的需要创设相
应的活动区。
3.2.4 理解协调家庭、社区等各种教育力量的重要性,了解与家长沟通与交流的基本方法。

 

3.3游戏活动的指导

3.3.1 熟悉幼儿游戏的类型及其各类游戏的特点和主要功能。
3.3.2 了解各年龄阶段幼儿的游戏特点,能根据需要提供支持与指导。

 

3.4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4.1能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的兴趣需要和年龄特点选择教育内容,确定活动目标,设计教育活动方案。
3.4.2掌握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教育方法。
3.4.3理解各领域之间的联系和开展综合教育活动的意义与方法。
3.4.4活动过程中关注幼儿的表现和反应,并能据此进行调整。
3.4.5 关注个体差异,能根据幼儿的个体需要给予指导。

 

3.5教育评价

3.5.1了解幼儿园教育评价的目的与方法,能对保教工作进行评价与反思。
3.5.2能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保教工作,促进幼儿发展。

(二)小学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 了解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 了解小学教育阶段小学生发展的特点,能关爱学生并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 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为人师表。

1.3基本素养

1.3.1了解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悉常见的儿童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了解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1.3.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情绪调节能力。
1.3.5具有肢体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优美。

 

 

 

2






 

2.1教育基础

2.1.1 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分析和解决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 掌握小学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和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对小学教育教学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2.1.5 了解小学组织运行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能设计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方案。
2.2.2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个性差异,能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2.3了解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心理发展的规律,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有效地学习。
2.3.4了解小学生日常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和意外伤害事故的相关知识,掌握面临特殊情况时保护学生的基本方法。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开展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 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了解小学有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教学中运用相关知识。
3.1.2掌握小学有关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能用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 。
3.1.3 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知识之间的联系,能按照综合学习的要求运用相关知识。

3.2教学设计

3.2.1 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小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对其学习需求进行合理分析。
3.2.2 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遵循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完成指定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2.3了解小学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知识,能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兴趣进行相关教学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 了解教学情景创设的基本方法,能采取多种方法和策略,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 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小学生的认知特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3.3.3 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注意与学生互动,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
3.3.4掌握课堂教学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三)初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了解初中教育阶段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能做到爱岗敬业、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3基本素养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掌握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般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






 

2.1教育基础

2.1.1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初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掌握初中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对教育教学实践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初中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初中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教学中正确运用学科知识。
3.1.2掌握拟任教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学段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导自己教学。
3.1.3掌握学科教学论的理论知识,能指导学科教学活动。

3.2教学设计

3.2.1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准确说明所选内容与学生已学知识的联系。
3.2.2了解学习内容的选择与分析学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2.3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当地描述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了解教学情境创设、学习动力激发与培养的方法,能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特征,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有效学习。
3.3.3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组织探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
3.3.4了解课堂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的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四)高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了解高中教育阶段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能做到爱岗敬业、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3基本素养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掌握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般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






 

2.1教育基础

2.1.1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高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掌握高中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用以分析和研究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高中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高中生的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高中教学中融会贯通地运用学科知识。
3.1.2熟悉拟任教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导自己教学。
3.1.3掌握学科教学论的理论知识,能指导学科教学活动。

3.2教学设计

3.2.1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准确说明所选内容与学生已学知识的联系。
3.2.2掌握学习内容的选择与分析学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2.3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当地描述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了解教学情境创设、学习动力激发与培养的方法,能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特征,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有效学习。
3.3.3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组织探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
3.3.4了解课堂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三、附则
1.本标准是制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命题的依据。
2.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试行。
3.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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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教育部提醒:警惕“教师资格证书代办”骗局

近期,已发生多起以“免试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名的诈骗案件。

例如,2026年2月,成都一起以“免考拿证”为名骗取300余人的诈骗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年5月,上海杨浦区李某甲等人以办理“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服务”为名实施诈骗,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预审截图、虚假教育部门对接证明获取信任,收取费用后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直接提供伪造的假证书。

教育部特此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认定申请须由本人完成。教育部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网站,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教师资格证书真伪可在相应网站核验。

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

·教育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e.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任何声称“免考办证”“走流程代办”“内部渠道拿证”的机构或个人,均属违规违法,制作、买卖假教师资格证书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切勿轻信“代办”传言,避免上当受骗。

如发现非法代办或假冒网站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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