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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殷都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水冶镇、曲沟镇等乡镇中小学招聘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见《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岗位表》(附件1)、《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招聘单位设置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西部偏远山区乡镇中小学招聘岗位,面向殷都区范围内户籍,且有殷都区中小学校满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殷都区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未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因疫情原因推迟毕业,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招聘(录)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8:00—7月11日17: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无修图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有效信息如实填报。(3)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7月12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必须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可调剂至同一学校其它学科岗位。取消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岗位,不愿意改报其它学科岗位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未按要求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殷都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4)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殷都区教育局人事股(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北段区政府东院)提交 加分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查看。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户口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者需递交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无修图照片4张;(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3)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在安阳市(含各县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殷都区都里镇、磊口乡、伦掌镇、铜冶镇和许家沟乡偏远乡镇人员,须提供在殷都区中小学校任教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一年工资表复印件,任教证明和工资表需加盖任教单位(中心校)及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分为:

  (1)初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教师除外。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准备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音乐、美术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讲课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准备时间共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为2个环节,第一个环节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第二个环节为专业能力测试,展示项目,自行准备。音乐才艺展示,可以展示器乐、声乐、舞蹈等,除钢琴、电子琴外其它器材自备;美术展示本学科相关才艺,所用道具和器材自备。(时间10分钟以内) 

  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第三方专家组成评委会,现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最终成绩。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公布。

  4.选岗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末位超出1:1比例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认进入选岗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具体加试办法由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同招聘学科岗位拟录用人员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单位详见《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招聘单位设置表》(附件2)。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择岗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决定择岗顺序;学历相同时,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仍不能确定择岗顺序,则抽签确定择岗顺序。

  未选岗的、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选岗的皆视为自愿放弃选岗,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具体加试办法由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学科招聘岗位与成功选岗人员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安阳市殷都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考核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体检合格人员未领取考察通知书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学历高低决定递补顺序;学历相同时,优先递补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如仍不能确定递补顺序,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具体加试办法由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其中,考察不合格的、领取考察通知书自愿放弃考察的、未按时按要求提供考核材料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准调动。

  拟聘人员须全部参加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聘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应聘期间应经常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2-5032160(工作时间内)

  0372-5032168(工作时间内)

  监  督电话:0372-3870668(工作时间内)

  附件:

  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附件1: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岗位表.xlsx

  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附件2: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招聘单位设置表.xlsx

  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附件3: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河南殷都区2020招聘100名教师公告附件4: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安阳市殷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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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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