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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德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德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中共贵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铜仁市教育局 中共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仁市财政局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0〕34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德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学科设置数

  我县2020年“特岗计划”招聘指标80名(国家级初中20名、小学20名;县级幼儿园40名)。

  具体岗位设置及指标详见《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级“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

  (一)国家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国家级“特岗计划”用于招聘中小学教师。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面向全国招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聘用人员上岗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程序解除聘任合同。

  (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级“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幼师)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限德江县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已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暂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聘用人员在上岗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程序解除聘任合同。

  (三)其他条件和相关要求

  1.“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对象必须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附件1)中对应学段教学计划所开设学科的专业条件。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段学科规定的专业一致。

  5.本县户籍条件:德江县户籍毕业生(应届生以就读符合报考条件学历学校前为德江籍户口予以认定;往届生以2020年7月1日前为德江籍户口予以认定(德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凭县移民局证明材料不受户籍限制);以及报名前婚入德江且户籍已迁入我县的毕业生为准)。

  6.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7.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曾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加分事项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乡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江县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德府发〔2014〕13号)规定。凡服务期满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6月31日及以前至今仍在岗)的人员,经团县委、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包括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服务项目及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等内容),考生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经县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成绩中加3分。

  加分政策采取现场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同,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四、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安排在本县部分相应学科紧缺乡镇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幼教点)。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四)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幼儿园、小学、初中分别有1个“综合”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以“实施方案”形式对外网上发布。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公告栏发布,网站网址为:www.dejiang.gov.cn。

  六、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与选岗、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区(县)的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德江县教育局(青龙街道迎宾路)。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可先持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按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提供)。

  (6)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区(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7)符合加分对象的幼教志愿者,需提交《加分申请表》(附件2)。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10日。

  (四)面试

  笔试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考生人数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考生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13日。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事宜另行公告。对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从面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设岗数1:1.5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19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教育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入职审查与选岗

  1.确定入职审查人选。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设岗数1:1确定入职审查(选岗)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为入职审查对象,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入职审查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入职审查。入职审查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执行。

  2.入职审查人员选岗。

  (1)入职审查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由考生本人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须提前告之“县招聘办”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为其代选岗。被委托人须持考生准考证、考生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2)对不按时到场参加选岗的,顺延由到场的下一位选岗对象优先选岗。因本人迟到错过选岗位次的,依次最后排序选岗。没有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选岗结束后,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入职审查。

  体检不合格、入职审查不合格、放弃体检或放弃入职审查及选岗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1:1比例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八)公布拟聘名单与签约上岗

  1.岗前培训:本次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统筹,具体组织实施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另行确定。

  2.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3.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将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任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招聘单位应当依法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三)县教育主管部门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按照有关规定迁到工作所在有关部门。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德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541  5230161   

  德江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8534013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附表:1.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3.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目录

德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5日  

附表1

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国家级“特岗计划”初中学科教师岗位计划20人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历史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技术

心理

健康

综合

3

3

0

3

0

0

2

2

3

0

1

0

0

2

1

国家级“特岗计划”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计划20人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科学

心理健康

综合

4

4

6

3

0

1

0

1

0

0

1

县级“特岗计划”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40人

乡镇中心幼儿园

乡镇第二幼儿园

乡镇片区(村级)幼儿园

综合

13

13

13

1

说明:以上岗位具体聘用学校将在入职审查环节选岗确定。

附件2

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加分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第一联:存根联

姓名

 

身份证号

 

报名序号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报考县

 

报考学段

 

报考类别

 

报考学科

 

加分项目

 

审核

单位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加分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第二联:考生联

姓名

 

身份证号

 

报名序号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报考县

 

报考学段

 

报考类别

 

报考学科

 

加分项目

 

审核

单位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考生填写前,请仔细阅读该表,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否则不予加分。本申请表一式两联,考生联由考生妥善保管,作为查询加分依据

附件3 

德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目录

序号

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界定

1

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字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小学教育(文科)、小学教育(中文方向)、小学教育(没有方向的以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为准)、教育学(没有方向的以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为准)、应用语言学、初等教育、语文教育、综合文科教育

2

数学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小学教育(理科)、小学教育(没有方向的以教师资格证数学学科为准)、教育学(没有方向的以教师资格证数学学科为准)、数学教育、初等教育、综合理科教育

3

英语

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实用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学科教学(英语)、初等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或英语教师资格证)

4

物理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物理电子学、学科教学(物理)、综合理科教育、核物理

5

化学

化学、应用化学、学科教学(化学)、化学教育、化学生物学

6

生物

生物技术、应用生物教育、生物信息学、微生物学、生物学教育、生物科学、生物实验技术、生物教育

7

地理

地理科学、地理学、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学、历史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地理教育、地理、地理信息系统

8

历史

历史学、学科教学(历史)、世界历史、历史学教育、历史教育

9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与法律教育、政治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科学社会主义

10

音乐

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11

体育

体育、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学、体育卫生教育、体育教育、体育保健、竞技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

12

美术

学科教学(美术)、美术、美术教育、美术学、绘画、书法教育、书法学、中国画(美术教师资格)

13

信息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教育、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系统维护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电子信息

14

科学

科学教育、信息科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地理科学、综合理科教育

15

心理健康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学

16

幼儿园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艺体教育、儿童教育、少儿思想教育、学前教育(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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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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