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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4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48人公告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4年,坐落于长沙市万家丽北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2万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学院是湖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1个;招聘计划4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7名,管理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jdzy.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0:00至7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zp.ehall.hnjdzy.net)报名系统(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找到对应岗位报名。并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同时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上传(其中:《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打印出来后手写签名)。
  需要上传的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等);
  (3)学历、学位证书(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5)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有明确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如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聘任)合同或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7)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8)科研成果及获奖等资料(应聘岗位有要求者须提供);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以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zp.ehall.hnjdzy.net)报名端口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zp.ehall.hnjdzy.net)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7:00,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等具体安排在学院网站—机关部门—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应聘01-11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12-31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01-11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全面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教科研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综合素养等。

  (2)应聘12-1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职业认知、答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职业认知占20%、答辩占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包括职业认知、答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三个部分。职业认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思维敏捷程度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14-28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29-30岗位:采取笔试、面试(面试包括理论

  宣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理论宣讲占30%、案例分析占40%、谈心谈话占3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包括理论宣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三个部分。理论宣讲采用即兴宣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宣讲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导向性;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等;谈心谈话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应聘31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应聘01-11岗位: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应聘12-31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12-13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应聘14-28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29-31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智汇机电”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背景、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协商。  

  咨询电话:0731-84099177  84099187(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023722(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2020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

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0年7月-8月,我院将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更好的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各部门、二级学院的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公布如下,欢迎广大考生在工作日来电咨询。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报考

  咨询人

咨询人

  联系电话

1

“智汇机电”高层次人才

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带头人

刘柳

18390886008

2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带头人

刘柳

18390886008

3

智能汽车技术专业群带头人

刘柳

18390886008

4

智能制造服务专业群带头人

刘柳

18390886008

5

科研处

职业教育研究

姚永红

13739082668

6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专业带头人

李宏策

13808425839

7

机械类专任教师

李宏策

13808425839

8

实训指导教师

李宏策

13808425839

9

电气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或智能控制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

郑斌

15074893980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郑斌

15074893980

11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郑斌

15074893980

12

实训指导教师

郑斌

15074893980

13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维修技术能手

周李洪

13755154730

14

汽车控制专任教师

周李洪

13755154730

15

汽车专任教师

周李洪

13755154730

16

新能源专业专任教师

周李洪

13755154730

17

智能汽车技术实训指导教师

周李洪

13755154730

18

经济贸易学院

金融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

唐春雯

13874801413

19

会计专业学科带头人

唐春雯

13874801413

20

电子商务类专任教师

龙霞

13874838111

21

金融类专任教师

龙霞

13874838111

22

会计专任教师

龙霞

13874838111

23

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数字媒体专业骨干教师

陈曦

15116391178

24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刘俊

15674877426

25

人文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向东

13755110736

26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专任教师

刘大中

13755123315

27

后勤服务中心

医务室医生

易子蓉

13647496858

28

信息中心

网络维护技术员

魏焕新

13548650794

29

学生工作部

专职辅导员1

张婷

18374810120

30

专职辅导员2

宋利敏

13548682135

31

党政办公室

文秘

李宇

13723881029

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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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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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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