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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开区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蚌埠经开区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蚌埠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蚌埠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蚌埠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50名(见附件一)。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jjkfq.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本次招聘计划将安排35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进行“先上岗,再考证”);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时间为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7月10日17: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1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2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共计90元),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4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17:0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8:00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3日上午8:30-下午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802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社会事业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http://www.bbrsksfwdt.cn/)公布。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蚌埠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考试资审表》以及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该证明或批复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7月10日(含)前。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专业测试费(每人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区社会事业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时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jjkfq.bengb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聘咨询电话:0552-3083106、0552-3188704(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83516(区纪委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一 

安徽省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行政辖区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学段 学科 计划数 单列计划 学历 是否需要学位 年龄 是否高校毕业生计划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 城区计划 乡镇计划 备注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语文 20200001 小学 语文 10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业仅限汉语言文学50101、汉语言501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语文 20200002 小学 语文 5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50101、汉语言50102、汉语言文学教育及小学教育专业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数学 20200003 小学 数学 4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701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数学 20200004 小学 数学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数学与应用数学70101、小学教育专业40107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英语 20200005 小学 英语 2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业仅限英语专业502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英语 20200006 小学 英语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仅限英语教育专业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音乐 20200007 小学 音乐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专业1302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体育 20200008 小学 体育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体育教育专业402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美术 20200009 小学 美术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美术学130401、绘画130402、艺术设计学专业1305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信息技术 20200010 小学 信息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809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滨湖校区 小学科学 20200011 小学 科学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 生物科学71001、化学70301、应用化学70302 、物理学70201、应用物理学专业702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语文 20200012 小学 语文 3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业仅限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语文 20200013 小学 语文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050101、汉语言050102、小学教育专业040107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数学 20200014 小学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数学 20200015 小学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小学教育专业040107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体育 20200016 小学 体育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体育教育专业0402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新城实验学校瀚林校区 小学信息技术 20200017 小学 信息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院校及师范类专业即可。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语文 20200018 初级中学 语文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或 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语文 20200019 初级中学 语文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或 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数学 20200020 初级中学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数学教育或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 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数学 20200021 初级中学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 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英语 20200022 初级中学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英语教育专业或英语(050201)、商务英语(05026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英语 20200023 初级中学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教育专业或英语(050201)、商务英语(050262)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历史 20200024 初级中学 历史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历史学类专业;历史学(060101)、世界史(060102 )考古学(060103)、文物与博物馆学(06010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地理 20200025 初级中学 地理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地理学类专业,地理科学(070501)、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070502)、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070503 )、地理信息科学(07050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道德与法治 20200026 初级中学 道德与法治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政治学类专业;   法学类(0301)、 法学(030101K)
   政治学类(0302)、 政治学与行政学(30201 ); 国际政治(30202)、外交学(3020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生物 20200027 初级中学 生物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生物类专业,生物科学(071001 )、生物技术(071002)、生物信息学(071003)、生态学(071004 )、生物工程(083001)、生物医学工程(0826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经开区 蚌埠第二实验小学学海路校区 初中信息技术 20200028 初级中学 信息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 师范类院校,师范类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 软件工程(080902)
     网络工程(080903)、信息安全(080904K )、物联网工程(080905)数字媒体技术(08090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到30周岁,专业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学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五类人员,详见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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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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