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天柱县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天柱县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0〕50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2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80名(含“硕师计划”毕业生1名,初中综合学科计划1名,小学综合学科计划1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0名(含综合学科计划1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我县乡(镇)初级中学。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我县中央特岗计划拿出2个岗位、地方特岗计划拿出1个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所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所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3)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中央“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黔东南州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地方“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天柱县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由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时到我县资格审查点(天柱县教育科技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6)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由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拟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则在该学科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在本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本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本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或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规定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相同。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我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我县不为其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天柱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长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彰成(县政府办副乡长级督查专员)

  杨彰群(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龙世乾(县委编办主任)

  杨政松(县财政局局长)

  龙云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家宇(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简  明(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  丽(县财政局副局长)

  江灵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佳福(县教育科技局正乡长级督学)

  潘存芳(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吴展林(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潘启灯(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蒋大钊(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大福(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负责人)

  欧阳章本(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王姣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杨彰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天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0〕50号)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我县有关部门。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防控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的考生,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 14天内从外省低风险区来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均须在我州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 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东南州及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在入黔当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

  3. 如实填写《天柱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

  (六)咨询电话。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850378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2.天柱县2020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

人员名单

3.天柱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天教联发〔2020〕4 号 天柱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6.30.doc

2020特岗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    中共天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柱县财政局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