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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2020年双台子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盘锦市2020年双台子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双台子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详见《2020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即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所持有效学历证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以上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5.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2018-2020年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要求的可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要求见附件(附件2-1、附件2-2)。

  (二)学历、学位条件及专业要求

  1.初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专业对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三)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正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否则不能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四)年龄、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时间。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anjin.gov.cn)。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9:00 —7月16日16:30

  2.准考证: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于7月18日9:00 — 19日17:00自行打印。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3.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如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及时修改信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7月20日

  专 业 课: 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的理论知识,满分为120分。

  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部为选择题),满分为80分。

  (二)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教育、人社、纪检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需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还)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报考者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由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考生需提供师范类本科专业的高考当年《招生考试计划》或《普通高考指南》原件和录取学校及专业显示页的复印件;

  6.考生本人填报的《 2020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比例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记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公示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请考生随时留意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设备畅通,以便联络。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皆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未尽事宜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27-2360436

附件:

  1.2020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2020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1:

2020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辽宁盘锦市2020年双台子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附件2-1:

2020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初中6人)

辽宁盘锦市2020年双台子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附件2-2:

2020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小学34人)

辽宁盘锦市2020年双台子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链接: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2、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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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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