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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2020年招聘教师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2020年招聘教师3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与上述条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中条件为先)。其中,报考岗位代码604的大专生仅限无锡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岗位代码604以外的其他岗位不限户籍;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或2018年、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2018年、2019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18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金)。

  2. 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日期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届时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将解除聘用合同。

  3.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 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报名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jkzp.wxeea.cn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6:00

  4. 缴费时间:

  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6:00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教师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4. 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如报考人员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

  (1)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查)×70%。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如有);③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有);⑤身份证原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2018、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①教师资格证书;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③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身份证原件;⑥社保中心开具的未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人承诺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报考604岗位的考生,如学历为大专,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须有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录取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 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考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个人自主择业。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无锡市和畅实验小学:0510-80510195 张老师

  无锡市融成实验小学:0510-80510230 周老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61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510-80580050

  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0-80580157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14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2020年招聘教师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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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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