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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阳区2020年招聘254人合同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惠阳区2020年招聘254人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多渠道引进教育人才,推进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54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 “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中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54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聘用岗位的工作。

  5.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1年内必须提供,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7.学历条件:

  (1)报考中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学历;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监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惠阳区在职合同制教师;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7月27日上午8点30分至8月3日下午5点30分(八天),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微信报名二维码:

2020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1038.png

  请应聘者进入系统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近期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成绩单);

  3.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但一年试用期内必须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择业期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教师应取得原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发布公告→2.接受报名→3.编排笔试准考证及打印准考证→4.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5.体检→6.考察→7.拟聘用公示→8.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在区政府网站及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对象及报名、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经“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向通过初审者发送短信通知。

  (三)编排笔试准考证及打印准考证。区教育局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中编排生成笔试准考证。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5日至6日(两天)自行登录报名小程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1)应聘人员按各自应聘职位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应职位的学科知识(综合卷),卷面分满分100分。

  (2)各科笔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其他科目10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页面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按1:3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程序和要求:

  (1)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2分钟,当考生试讲达到10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试讲时间“还剩2分钟”。

  (3)评委在评分时独立进行,不点评、不讨论、不交流。

  (4)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领取成绩单—离开考场。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设候考室、面试考室和候分室。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期间全程监控、录像。

  3.考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页面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1)应聘者均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2)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拟聘用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政府网站的区教育局页面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合同制教师经公示无异议的,接到录用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0年9月起至2023年8月止),试用期3个月。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五、聘用待遇

  1.本次考试招聘的是合同制教师,没有编制,聘期为三年。

  2.聘用的合同制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基础工资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四险一金”),另有每月人均绩效工资1000元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由区教育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的,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务咨询。咨询电话:0752-3826332,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纪律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招聘过程实行全程视频录像。

  纪检监督电话:0752-3826153(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八、惠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0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3:惠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系统使用说明.docx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广东惠州惠阳区2020年招聘254人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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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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