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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县2020中小学教师选调4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黎川县2020中小学教师选调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改善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城区中小学教师缺额的实际,2020年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选调工作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领导组成。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选调计划学科岗位

  2020年,计划从乡镇中学选调1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学任教,从乡镇小学选调38名在编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共计选调教师48名。

  (一)城区中学选调

  语文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数学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英语学科1名(一中1名);生物学科1名(一中1名);政史学科1名(一中1名);物理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美术学科1名(一中1名)。

  (二)城区小学选调

  语文学科16名(第三小学2名、新区小学14名);数学学科18名(黎川三小2名、新区小学16名);英语学科3名(第三小学1名、新区小学2名);体育学科1名(黎川三小1名)。

  三、选调报名基本条件

  1.编制与教龄。本县乡镇中学及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学校任教满三年(2017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小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要求,无违法违纪现象,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两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的学科;

  5.年龄条件。男性45周岁以内(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城区学校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都必须报名参加选调,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本次未参加选调或选调未录用的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原则上回原编制学校工作。

  四、选调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符合条件者须携带《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3个月以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到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27日—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一并提交享受资历业绩评分的原始证件及《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 绩自评表》,《报名申请表》和《资历业绩自评表》均需提交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名截止时间后补交一概不受理。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选调过程中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办法

  (一)资历业绩评分(占40%)

  由人社局、教体局和选调学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成立选调工作资历业绩评审小组,对报名申请人填报的《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进行评审核算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入闱现场试教人选,学科选调1-2人的差额比例为1:2,选调3-4人的差额比例为1: 1.5,选调5-6人的差额为3人,选调7人以上的差额为4人,差额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                                             

  资历业绩评分项目如下(穷尽列举法,评分项目之外未列举的一律不参照、推理评分):

  1.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5-4-3分;

  2.省、市、县、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3-2-1分;

  3.省级现场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县内片区1分;

  4.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5-4-3分、省市县级骨干教师4-3-2分、县级学科团队成员2分、校级学科团队成员1分;

  5.班主任1分;

  6.高级教师职称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7.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优2分、师德师风优1分;

  8.大专学历1分、本科2分、研究生5分;

  9.县级教学能手2分;

  10.县级优秀科任教师奖一二三等奖2-1.5-1分;

  11.2017-2018、2018-2019学年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排名每年15分(第一名15分,每下降1名少0.5分),共30分;

  12.“三字一画”合格的3分。

  以上1-10项评分项目,每项不累加计分,取最高分值。以上1-12项除第11项外资历业绩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1日。

  对资历业绩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4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二)现场试教评分(占60%)

  对入闱现场试教的人选,由本县及外县同类别高级教师分学科组建评委小组,开展集中现场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提前3日通知。对现场试教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6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将资历业绩评分(占40%)与现场试教评分(占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择优选调。   

  六、组织实施

  1.本实施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历业绩评审小组、现场试教评委小组人员由教体局和人社局在开展该项工作前的最短时间内临时抽签决定。资历业绩自评表由资历业绩评审小组评委核算签字后留存备查;现场试教采取临时抽取课题、备课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的方式进行。

  2.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择优选调名单时,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现场试教-资历业绩-教学成绩-学历-职称”分值高低确定顺序。

  3.选调择校:选调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择校。

  4.选调的每个环节结果,公示3天。

  5.选调结果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复,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6.对于乡镇中小学因教师选调而缺老师的,从当年“三定向”教师和省招教师中补充。

  7.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选调领导小组。

  附件:1.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

  2.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附件1: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

  申请选调学科: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 片

籍  贯

 

民族

 

政 治

面 貌

 

身份证

号  码

 

参加工

作时间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在  职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何时何种方式进入教师队伍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编制所

在学校

 

现任课学校及学科 

 

学校职务

 

教师资格证类别

 

学习及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称 谓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承诺

本报名申请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

意见

 

 

(教体局代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

序号

资历业绩评分项目

证明材料(注明获得时间、级别)

自评

得分

评审小组

核算得分

备注

1

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5-4-3分;

       

2

省、市、县、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3-2-1分;

       

3

省级现场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县内片区1分;

       

4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5-4-3分、省市县级骨干教师4-3-2分、县级学科团队成员2分、校级学科团队成员1分;

       

5

班主任1分;

       

6

高级教师职称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7

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优2分、师德师风优1分;

       

8

大专学历1分、本科2分、研究生5分。

       

9

县级教学能手2分;

       

10

县级优秀科任教师奖一二三等奖2-1.5-1分;

       

11

2017-2018、2018-2019年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排名每年15分(第一名15分,每下降1名少0.5分),共30分;

       

12

“三字一画”合格的3分。

       

  报名申请人签名:                

  资历业绩评审小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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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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