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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县2020招聘中小幼新教师3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龙游县2020招聘中小幼新教师36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6名(具体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或全国“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学前教育岗位1可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学前教育岗位2只限龙游县常住户口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前教育岗位放宽到初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中职农学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普通话等级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被录用者须在国家恢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后的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报考学前教育的专业不限。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7月15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7月23日12:00。

  报名网站: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招聘专栏(zk.lyeduyun.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7日9:00—7月24日12:00。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7月18日9:00—7月25日0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可相应增加同学科另一性别岗位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29日09:00—8月1日0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迟到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名单于复审结束的当天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中职专业课、学前教育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除中职专业课、学前教育外的学科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答辩等;中职专业课教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学前教育教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同一学科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时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职专业课教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学前  教育教师体检同时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在龙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需满5年。对1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lyjyjbm@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六)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八)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060。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需通过身份确认、衢州健康码和近14天行动轨迹核查、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二)对近14天来自或途经境外、湖北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求提供开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7月27日及以后)。来自上述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省市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如出现调整,以调整的为准)考生,如需在龙游检测,需提前三天到达龙游并告知龙游县教育局人事科。

  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向龙游县教育局报告,在2020年7月28日16:00前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发送至邮箱:lyjyjbm@126.com(资料以姓名+报考学科命名)。龙游县教育局将把有关资料上报龙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如审核未通过,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考前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四)考生到达考点,在各项核验通过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送医就诊,并对同一考场的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就地隔离管理;

  (七)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1: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龙游县2020年新教师招考(聘)委托书.doc
  附件3:龙游县2020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doc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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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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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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