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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承德县2020年选聘31人中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承德市承德县2020年选聘31人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急需紧缺教师问题,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结合我县中学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31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20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0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适当放宽(须学校出具因为疫情影响延期毕业相关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承德县政府网发布《选聘公告》及有关信息。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8:30至2020年7月31日15: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17:00);“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0年8月6日至8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按《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提供相应健康状况材料并需携带报名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取得相应证书的,须携带学校出具因为疫情影响延期的证明)、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种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8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20分。试讲内容为承德县2020年使用的高中教材:语文(必修一,人教版,2007年1月第2版)、数学(必修一,人教版,2007年1月第2版)、英语(必修一,人教版,2007年1月第2版)、物理(必修一,人教版,2010年3月第3版)、政治(必修一,人教版,2018年4月第7版)、生物(必修一,人教版,2007年2月第2版),地理(必修一,湘教版,2004年6月第1版),历史(必修一,人教版,2009年6月第4版),化学(必修一,苏教版,2014年6月第6版)。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总成绩的合成。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5.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分岗位依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末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①试讲成绩高者;②持有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③承德县户籍;④师范类毕业生;⑤985、211院校毕业生;⑥有教学工作经验。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体检

 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试用期内国家未如期组织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由用人单位与其约定取证期限并写入聘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此次被公开选聘的人员需在选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五、相关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提供者解除聘用合同。

  4.凡涉及到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附则

  本公告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承德县2020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疫情防控要求

  3.健康承诺书

  4.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河北承德市承德县2020年选聘31人中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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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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