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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入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见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6.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有关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2.报考者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通告、网上报名、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教学技能测试、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的通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填报资料:报名者于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http://www.sydwzl.com/gdhdzxxjszp/,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考职位包含多个学校岗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在填报志愿阶段根据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选择。

  2.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三)确认

  1.笔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0年8月4日8:30至8月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路径: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考生请慎重确认,一经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

  2.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8月7日10:00后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下午15:30至17: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五)综合素质评估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0年8月16日8:30至17:3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于2020年8月14日12: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

  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等学科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水平。

  2.音乐学科以展示技能的方式进行,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声乐曲片段;

  (2)钢琴:演奏一首自选钢琴曲片段,现场提供钢琴;

  (3)个性特长(任选一项,乐器、配乐自备):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或舞蹈表演片段。

  3.美术学科以展示其专业特长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展示一项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素描均可)或书法专业技能。

  4.体育学科以展示以下技能的方式进行。

  (1)考生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

  (2)一般体育技能;

  (3)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基本技能。

  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的考生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六)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每个职位按以下公式确定进入资格资格审核的人选、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通告

 

  其中y代表进入资格审核的人数,x代表该该职位拟招聘的人数。

  如果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则按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至17:3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七)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时间:2020年8月19日8:00至18: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等学科以及音乐、美术、体育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等学科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八)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同一职位只有一个学校的,考生在报考时已经确定了职位,无需再填报志愿。

  (九)体检

  资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编教师实行试用期制,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五、人员待遇和管理

  在编人员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对招聘岗位在乡村学校的录用人员中没有教学经验的毕业生则统一安排到区优质学校见习一年,见习期满转正之后再到招聘岗位所在的学校工作。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20-36898754,监督电话:020-36892602。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xls

  2.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xls

  4.资格审核目录表.xls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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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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