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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蠡县2020年招聘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保定蠡县2020年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上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高中20名,初中30名,小学10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的顺利实施及结果的公正、公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层空编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9]18号)及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中招聘计划的50%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20个名额面向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特指服务蠡县期满且服务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志愿者。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小学岗位仅限蠡县户籍或生源地、或配偶为蠡县户籍、或配偶在蠡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或与蠡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其他岗位为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三支一扶”人员不限户籍;

  (二)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满一年以上且仍在岗任教的可放宽至40周岁,连续在蠡县公办学校任代课教师十年以上且仍在岗任教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

  (六)此次招聘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应聘,但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应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具备应聘条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计算年龄、任教年限、合同年限等时间的截止时期为:2020年7月30日。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空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至其他岗位,其中面向“三支一扶”招聘岗位(019号岗位)不受比例限制,且当聘用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时,空余指标调整到小学014号岗位。

  (二)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至8月3日17时,同时敬请考生报名时注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微信支付)。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2:00。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并于2020年8月6日至8月7日,在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0年7月30日9:00至8月 4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sjgbg6217010@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各约占50%,两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时政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即时公布笔试成绩,当日20时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名单;

  4、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8月12日17时30分。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地点:蠡县教体局2楼。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条件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代课教师携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携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每人7分钟(考生准备6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4、说课内容面试前分岗位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所用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5、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面试实行入闱管理并全程监控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6、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7、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大者。

  2、2020年8月18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组织进行,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前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考核结束后,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个人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除高中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人员拟全部分配到边远艰苦农村学校任教,且原则上5年内不允许变更工作岗位),并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入编(全额)、工资等相关手续。

  3、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4、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核销编制。

  5、参加招聘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处理。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由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咨询电话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0996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6212154

  监督举报电话:6211615

  2020年7月23日

  附件:

  1.2020年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注:附件1-3请点击附件1-3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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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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