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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义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义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义县人民政府批准,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7日–2002年7月27日(含)之间出生,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年龄、户籍、教师资格证等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其中,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因疫情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毕业高校出具证明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

  (五)招聘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0年7月27日;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通知指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义县在编在岗教师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务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两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一寸证件照,提前粘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三)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4、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

  5、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四)一份;

  6、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五)一份;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8:30—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佩戴口罩到现场报名,并接受体温检测。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义县人社局、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8:30—2020年8月7(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5)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义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

  (1)对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职教、高中、初中、小学、特教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各类各科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5、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五)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2、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再考证”的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考。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6-7787008

附件:

附件下载1: 附件一:2020年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

附件下载2: 附件二: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3: 附件三: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下载4: 附件四: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先上岗、后考证”个人承诺书

附件下载5: 附件五: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个人承诺书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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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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