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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观山湖区2020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观山湖区2020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

  为充实县城部分学校师资力量,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35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工作原则、程序及其他事项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二)程序

  根据2020年县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数,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确定免试人员、发布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如选调入学校岗位职数缺少,选调教师应服从高职低聘的安排。

  (三)免试条件

  2017年1月以来,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全县统一监测中有两次及以上位列全县前三名的,符合免试条件,可申请免试。免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确定为免试对象,调入人员在选调计划中调减。

  同一岗位,符合免试人数超过选调岗位数时,按以下顺序遴选:2017年1月以来,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全县统一监测中,位列全县前三名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名次靠前者优先;次数、名次相同,加分多者优先;以上均相同,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该考调岗位数的2倍时,按照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参加面试人数小于该考调岗位数的2倍时,选调人员必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选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学校

选调人数

学科及人数

语文

数学

物理

历史

政治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化学

生物

地理

学前教育

县一幼

2

 

 

 

 

 

 

 

 

 

 

 

 

 

2

县二幼

5

 

 

 

 

 

 

 

 

 

 

 

 

 

5

县三幼

2

 

 

 

 

 

 

 

 

 

 

 

 

 

2

县一小

4

3

1

 

 

 

 

 

 

 

 

 

 

 

 

县二小

1

 

1

 

 

 

 

 

 

 

 

 

 

 

 

县三小

5

2

3

 

 

 

 

 

 

 

 

 

 

 

 

县四小

2

1

1

 

 

 

 

 

 

 

 

 

 

 

 

县五小

1

1

 

 

 

 

 

 

 

 

 

 

 

 

 

县六小

5

1

1

 

 

 

2

 

 

1

 

 

 

 

 

县一中

5

1

 

1

 

 

1

 

 

 

 

1

1

 

 

县二中

1

1

 

 

 

 

 

 

 

 

 

 

 

 

 

县职中(综合高中)

2

 



 

 

 

 

 

 

 

 

 

1

1

 

合计

35

10

8

1

 

 

3

 

 

1

 

 

2

1

9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乡镇及以下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初中、高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专业);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教师具备与报考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必须具备高中学段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必须具备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须具备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五年及以上,即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17年1月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其中一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5)2017年1月以来,因违反政治规矩、公序良俗、校规校纪等与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行为被学校或行政管理部部门约谈、通报批评的;违规上访,聚众非访的;向有关部门社会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的。

  (6)2017年1月以来所承担的学科教学综合成绩两次及以上位列同类学校后10%位次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确定免试人员

  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紫云自治县2020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免试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免试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到人事股审核,成绩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或学区出具,县教学研究室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人员确定条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执行。

  (二)公布选调岗位数

  确定免试选调人选后,相应调减选调岗位数,于8月5日在“紫云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公布拟免试选调人员名单、免试人员大于选调岗位数人员名单、选调岗位数。因符合免试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报考教师填写《紫云自治县2020年县城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交人事股审核(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近期半身照电子版一张(报名表电子版中有照片的就不再提交)。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8月6日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及审查地点: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4.所需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分印证材料。

  资格审查在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供加分材料和报名填写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返回本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核查人员要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资格初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核查人员要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原因;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照片,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8月8日至8月10日在“紫云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

  1. 为避免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而造成无法组织面试,对报考单个岗位数超过30人的,先组织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遴选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和形式

  1.面试顺序由参加面试考生随机抽签决定;说课课题由面试对象按面试顺序在说课前4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5分钟,试教10分钟,共15分钟。

  2.备课所需教材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提供。

  3.面试的考评工作,每个面试考场设纪检员1名(兼计时员),计分员1名,评委7名组成考评小组。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教育教学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和板书的技巧。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总成绩的计算

  (一)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折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优者优先选调。

  (四)加分及加分条件

  1.校长及校点负责人加分。校长参加选调的,在总分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为:现任校长职务、且连续任职的股级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1分,最高不超过1分;现任副股级校长职务,且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05分,最高不超过0.5分;片区(村)完小及以下校点负责人,现任校点负责人职务,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03分,最高不超过0.3分。若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2.教龄加分。参加选调的教师,在总分中给予一定的加分,教龄从第五年起,每多一年加0.02分(从第六年开始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

  3.获奖加分。参加选调的教师,在总分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加分层次行政级别以获奖证书或行文表彰的单位行政级别确定,具体加分为:

  (1)2017年以来获得“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支教教师”“优秀山区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县级每次加0.1分,市级每次加0.2分,省部级每次加0.3分,国家级每次加1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2)自2017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论文、实验竞赛获奖的,具体分值如下:

  •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0.8

    0.6

    0.4

    省级

    0.6

    0.4

    0.2

    市级

    0.4

    0.2

    0.1

    县级

    0.2

    0.1

     

    同一层次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受多层次获奖的取最高加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以上加分条件印证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将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总成绩、拟选调人员名单于2020年8月15日在“紫云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调聘

  拟选调人员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在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下,由选调学校对拟选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综合报告。考察合格的,正式行文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

  八、选调举报监督和选调咨询电话

  选调咨询电话:0851-35237368

  举报监督电话:0851-35230806

  九、未尽事宜由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紫云自治县2020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紫云自治县2020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免试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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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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