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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2020年选调及招聘教师20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市2020年选调及招聘教师20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文件精神,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8名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整个选调及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

  一、选调及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条件(见岗位表)。

  6.其他说明:

  ①邵阳市教育局直属教育单位在编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②邵阳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④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⑤教师资格证要求: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签署“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⑥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选调岗位人员不需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30日起,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二)现场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共3天,每天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邵阳市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考者限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4.报名要件: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职评文件或评审表,有教学比赛要求的须提供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有从教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签字的承诺书及三张近期一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公开选调岗位人员先自行下载《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4),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公开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方向的,考生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应申请好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情况调查表》并签名。

  (三)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1.报名人员需填写《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或附件5),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三张。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经核查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公开选调教师有效报考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能力测试或面试环节。公开招聘有效报考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因岗位和专业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实际参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合格分数线,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公开选调人员如实际参加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只有1人,则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合格分数线,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试相关信息将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四)考试(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时入场,缺少证件或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

  2.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教师岗位采用试讲12分钟的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微型课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展示内容自选,所需器材自备);其他岗位采用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产生办法及人数:面试考官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异地)随机抽取。面试时按岗位学科种类,每组由7名考官担任评委工作,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4.评分标准和成绩的确定: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取其平均分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体检入围对象按照与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岗位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相同者,以大学录取批次先者为准;录取批次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

  5.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入围名单公布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同志全程参与。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将相关聘用资料提交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3.被聘用为“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由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0739-502603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七、其他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邵阳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会通过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考生需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三)在公开选调、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疫情防控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六)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市教育局政工科0739-5609979。                                                     

附件:

附件1 公开选调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 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4 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附件5 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6 报名须知

邵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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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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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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