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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衡东县2020年招聘教师19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衡阳衡东县2020年招聘教师193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县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7名,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207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5名,杨山实验中学教师10名,职业中专教师及专业人员10名,其他学校初中教师 39名,小学教师 99名,财会人员10名,卫生保健人员4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详见条件《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①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部分边远村校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其他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杨山实验中学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

  高中音乐和职业中专体育教师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或音体舞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或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仅限体育岗位),或具有省级及以上重大音体舞比赛(含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体育比赛、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三独"比赛、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经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体育比赛获奖者须为国家级比赛获奖者或省级比赛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前3名、个人项目前6名。

  其他岗位教师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师范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师范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以上所指"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一: 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得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上述条件中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人员(机器人、烹饪、汽车维修、计算机等岗位专业人员)

  教育部评估合格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烹饪和汽车维修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高职以上学历。

  其他学校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卫生保健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须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2.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体育教师须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3.杨山实验中学教师: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4.其他学校初中教师: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学历证上的所属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5.小学教师:报考英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与所属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不限,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6.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财会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8.卫生保健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但聘用后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社会人员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但在正式聘用时须提供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衡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7.衡东县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8月3日—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 8月14日。

  2.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207、20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分学校分岗位类别报名的方式进行。

  4.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还考务费。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③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以上《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以上《目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6.其他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下载《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②1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④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⑤毕业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⑥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⑦教师资格证(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填写《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⑨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信息不得更改。凡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岗位:报考高中(音乐除外)教师、职业中专学校专业人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财会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面试岗位:报考高中音乐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非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②领取《准考证》:笔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③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

  (语文科9:00-11:30;非语文科9:00-11:00)。

  ④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⑤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⑥笔试内容:

招聘岗位

笔  试  内  容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人员

 

 

 

机器人

机器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烹饪

烹饪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汽车维修

汽车维修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计算机

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财会人员

财会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卫生保健人员

医学三基和中小学卫生防疫知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幼儿园教师

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中、小学教师

国家新课程中小学相应岗位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⑦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分基础知识(或公共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两部分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考生不可委托他人)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可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结果统一公布。

  2.面试

  ①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岗位

形式

分值

要   求

高中音乐、职业中专学校体育

专业测试

100分

体育:队列队形口令与示范、球类示范、体育特长展示(内容自选);音乐:声乐(清唱歌曲)、舞蹈(根据主题自编舞蹈动作)、音乐特长展示(内容自选),测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测试前15分钟抽内容签,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进行。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⑤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根据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成绩和排名情况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阅。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无违法生育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即确定聘用人员,衡东县人社局开具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列全额事业编制。此次聘用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用的时间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教师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也不得在同一乡镇内学校之间进行调整。

  五、有关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咨询电话: 

  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34-5229748

  衡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5231109

  监督举报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0734-5222265

  衡东县委组织部:0734-5236281

  衡东县委编办:0734-5188516

  (二)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六、其他事项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择校等关口。

  (三)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五)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七、 本公告由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1.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

2.部分学科专业要求一览表

3.衡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5.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

衡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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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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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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