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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阴县2020年教师招聘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阴县2020年教师招聘38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湘阴县2020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农村高中、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共38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本次公开招聘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具体实施,县纪监委负责全程监督,相关县直部门各负其责。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共计招聘教师38名,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19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湘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A类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6、本县在编在职教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 23日17:30止,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网址:湘阴县政府门户网。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③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6、已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应与应聘岗位名称相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本次报名时可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通过招聘被聘用的,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与所应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 21日至8月23 日17:3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湘阴县教育局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 28日——8月 29 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湘阴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或者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

  职高教师:中职学校对应专业的公共基础知识(占1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90%)。

  高中教师:相应专业的高中内容。

  初中教师:相应专业的初中内容30%+高中内容70%。

  小学教师:相应专业的初中内容70%+高中内容30%。

  特校教师:特殊教育相关内容。

  (4)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降低开考比例和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没有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各任教学段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在两日内可申请复查,过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依次递补。

  (2)复审时间、地点与面试公告一并发布。

  (3)复审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与《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③教师资格证(职高类的相应职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书;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以上材料须带原件。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1)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为100分。

  (2)试教内容和时间。文化学科试教内容为应聘学段教材;职高试教内容为应聘专业中职学校现行教材;体育学科试教内容为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授课时间为10分钟。

  (3)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学历层次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工作在湘阴县纪监委监督下由湘阴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只进行一次复检。

  4、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未能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聘用手续办理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其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7天。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同岗位的聘用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择过程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

  4、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笔试、面试当天须备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0—2260012;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举报电话: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附件:湖南湘阴县2020年教师招聘38人公告湘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湘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湖南湘阴县2020年教师招聘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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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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