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重庆忠县2020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忠县2020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25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用2B铅笔作答;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4.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hongxia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忠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忠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忠县教育系统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忠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忠县教育。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190190、5486608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忠县2020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4:报名所需材料.doc
  附件5:报名表.doc
  附件6:准考证.xlsx
  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重庆忠县2020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秀山县2024春期普通话智能测试
计划5个测试任务,预计600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2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3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4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5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17
120人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2024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6月份)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此次报名对象为:齐齐哈尔地区工作、生活的社会考生。不接受齐市高校在校生报名。

根据现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要求,凡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成绩尚未发布的,不允许再次报名待成绩公布后方可报名。

本次测试计划安排场次30,测试人数600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下午 1330—16:00
  2. 报名地点:建华区劳动路26号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 第一步——签到进群:签到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签到并扫描微信群码(群名称为测试时间),进群后查看公告中详细的报名及测试要求。

因报名系统测试场次为报满一个场次后开启下一场次,不能自由选择,因此报名现场签到表上所标注的时间为考生的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因测试资源有限,报名后测试时间及场次不予调整

  1. 第二步——扫码缴费:请务必仔细阅读微信群公告,在报名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缴费并保存缴费截图。
  2. 第三步——填写信息:扫描群内接龙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所有信息将录入考试系统并体现在等级证书上,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完成以上步骤即报名成功

提示:报名当天,考生无法到现场,可由亲朋代报。代报需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签到并缴费,并将群二维码图片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完成第三步。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1. 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规定收取,50元/人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 收费方式:微信群内扫码缴费

扫码收费单位为:齐齐哈尔开放大学——普通话新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收缴普通话测试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1. 测试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2. 测试报道地点:齐齐哈尔开放大学(建华区劳动路26号)3楼324室

测试流程:详情请参见现场报名后的各场次群公告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

关注【鹤城学堂】公众号,测试后30个工作日(约6周内)完成相关评测工作,同时发布成绩

查询步骤:公众号【鹤城学堂】,在“我要参与”中点击“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即可查询。

2.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发布后,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负责向测试站发放等级证书。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测试证书由国测中心统一打印,由快递或物流发到省中心,由省中心向测试站分发。我测试站无法准确把握国测中心印刷和邮寄证书的时间。测试任务结束后,请耐心等待证书。证书邮寄到我测试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取证通知,考生时刻留意群内信息。

纸质证书如遗失,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查询步骤:通过公众号【鹤城学堂】,在“我要参与”中点击“普通话成绩及证书”,即可查询。

3.重要提示: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我测试站有权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七、其他事项

1.制证(证书照片要求):以现场(测试时)采集照片为准,考生测试当日需衣着得体,发型整齐。注:因采集信息背景为白色,采集照片用于印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建议穿纯白色以及浅色上衣。

2.请考生谨慎报名,因故不能参加测试或不符合测试要求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不再进行补测,所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3.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取消备考,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请考务必提前10分钟到图像采集教室,测试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和任何纸质品进入测试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文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请考生提前明确整个测试流程,提高测试效率。

咨询电话:0452—6110056;0452—6110662报名当天无人接听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10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12

2024-06-14

600人

齐齐哈尔市普通话测试站

河北唐山市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29
4000人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新疆博尔塔拉州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做好博州各县市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结合引才学校实际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博州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共设置33个岗位拟引进39人,其中博州实验中学设置3个岗位拟引进4人,州蒙古中学设置1个岗位拟引进1人,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设置29个岗位拟引进34人。

二、引进范围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㈡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至2024年5月1日)。

㈢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详见《博州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㈣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博州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㈠发布引才公告。在新疆教育厅网站、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同步在县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㈡网络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8:00。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yjsbm,1个应聘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⑵《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⑸普通话等级证。

⑹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⑺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应聘人员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带二维验证码,且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⑻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自荐材料。

⑼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州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初审,州教育局复审、审核;报考县市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初审,州教育局审核。

具体程序为:

1.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2.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经本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3.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㈣面试。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实施。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另行通知),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说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㈤确定引进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引进招录岗位计划,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拟引进人员及备选人选确定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州、县市教育、人社部门会议研究。

㈥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州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期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㈦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州教育局、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㈧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㈨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报州教育局、州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由州、县教育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㈩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和监督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教育局: 魏老师0909-2262187,邮箱:bzjsgzk@126.com

博乐市教育局: 任老师 0909-2285575,邮箱:707875395@qq.com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邹老师 0909-6993306,邮箱:510407146@qq.com

精河县教育局: 闫老师 0909-5336033,邮箱:927373213@qq.com

温泉县教育局: 尹老师 0909-8223632,邮箱:1131260384@qq.com

附件:1.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简表

4.专业目录

博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13人公告

 为加强杭锦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学科教师紧缺现状,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专场招聘只面向省级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计划招聘13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次校园招聘不限户籍;

  6.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普通话资格证(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7.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即2006年之前出生;本科生为1995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990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

  8.专科起点本科生需提供完整的专科学籍材料,专科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11.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佳等不符合“品学兼优”标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发布。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址:http://www.0477hr.com/contents/19/2179.html)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3日下午5: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应届生,盖学校公章)原件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 

  4.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2:00。

  2.资格初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相关学习经历和真实身份等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只针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人员。笔试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内)。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届生须提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科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一式两份);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往届生须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8)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2分钟以内,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4.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应当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治审查、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政治审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6.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即为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本次校园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并分配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具体如下: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非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获批当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八)新招聘教师可免费申请周转房。

  (九)拟聘用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招聘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不得辞职或调离杭锦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0477-6622159(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