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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南皮县2020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南皮县2020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我县事业单位的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招聘共有招聘单位20个,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专、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南皮户籍或生源地;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沧州户籍或生源地;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7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7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岗,录取上岗后再考证,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教师岗位的其它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2020年南皮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普通类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采取网上公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00点至9月11日下午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
http://221.192.132.216:85/(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网)。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2、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3、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http://221.192.132.216:85/),按提示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做了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

  2、网站对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资格审查的时间结果以及其它环节内容都将进行及时地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要求进行。切勿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100分

  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类高中:《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职中会计教师、机械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小学:《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幼儿园:《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它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

  (1)证件审核

  面试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教育类、卫生类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其它事业单位按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若考生笔试通过后因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教育类面试:内容为学科试讲,面试时间总计10分钟。

  卫生类、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组织及评分。面试工作由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加权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人社局将招聘情况上报县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允许流动、调动。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8851236

附:1、《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0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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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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