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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24: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17:00;

3.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四川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

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已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笔试”,且成功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无须重新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24: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网址完成注册后,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客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若在各项审核、考试、认定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笔试的,若面试现场审核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考生在报名待审核状态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名缴费,于2020年9月16日24:00前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2),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五、成绩查询

2020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日期为12月10日,请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3)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4),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疫情防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号)精神,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上交一张。

八、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三)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改为提供居住证,请非川籍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居住证(川籍社会考生仅需提供户籍证明)。

(五)本次笔试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

(六)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则审核不能通过,请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名。

(七)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八)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课程代码见附件6)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到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自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有所变化:

1.取消对考生“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所在地信息的采集,增加对非川籍社会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川籍社会考生采集“户籍”所在地信息);

2.针对所有在校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3.针对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考生新增“学籍学号”信息采集;

4.针对已毕业考生,新增“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

5.针对外省籍社会考生,新增“居住证编号”信息采集。

(十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十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 “日语” “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附件: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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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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