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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 号)文件安排,我省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 10 月 31 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注: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 15 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14 个学科。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 号)第四部分第(二)款 4 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 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 2020 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 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 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 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 302)两个科目考试。
  5.根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 2020 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 9 月 11-16 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 4-6 周)。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
  2.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前,即 2016 年前(不含 2016 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此后如再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后,即 2016 年和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考试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须与其他专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 毕业学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9 月 11 日——9 月 13 日 24 时;
  网上审核时间:9 月 11 日——9 月 15 日 18 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 月 16 日 24 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 月 26 日——10 月 31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 月 10 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 一 步 , 登 录 报 名 网 站 , 中 国 教 育 考 试 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ACDsee 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石油局考生可选择海西州考区填报),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身份证号即可),否则后果自负。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 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将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考生可申请转至 2020 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已选择“转至 2020 年下半年考试”的考生,直接获得 2020 年下半年考试资格,下半年考试报名时不需要重新报名。
  (二)参加“2018 年上半年至 2019 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 1 年,即成绩有效期由 2 年延长至 3 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参加 “2017 年下半年批次(含)之前”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已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终止,因此不再延长。(延长批次详见下表)

考试批次 成绩有效期限  
       
调整前   调整后  
     
         
2018 年上半年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下半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上半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下半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从 2017 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 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七)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八)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1.青海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
   青海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代码 考区 考区名称 联系电话
       
6301 西宁市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0971-4393048
       
6321 海东市 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2-8610052
       
6322 海北州 海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0-8642850
       
6328 海西州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7-8222456
       
6325 海南州 海南州招考办 0974-8512573
       
6323 黄南州 黄南州招考办 0973-8722581
       
6326 果洛州 果洛州招考办 0975-8383593
       
6327 玉树州 玉树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6-8822385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6304309
  附件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备注  
代码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群:52786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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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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