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9〕17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14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9月11日9:00至14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31日;

  具体安排如下:

湖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湖北户籍或居住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除规定的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报考以外),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在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本次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资格的审核办法和时间安排,由各考区根据本地区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在资格审核时间段内安排,具体详见所报考考区的审核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湖北各考区审核公告(点击查看内容) 

考区名称 公告内容 审核方式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27-85326802
黄石市 黄石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4-6515109
十堰市 十堰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9-8666511
宜昌市 宜昌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7-6441534
襄阳市 襄阳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0-3617108
鄂州市 鄂州市审核公告 网上+现场 027-60281920
荆门市 荆门市审核公告 网上+现场 0724-2443849/0724-2491715
孝感市 孝感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2-2327290
荆州市 荆州市审核公告 网上+现场 0716-8102517
黄冈市 黄冈市审核公告 现场审核 0713-8877088
咸宁市 咸宁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5-8271716
随州市 随州市审核公告 网上+现场 0722-3590598/0722-3590918
恩施州 恩施州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18-8222066
仙桃市 仙桃市审核公告 现场审核 0728-3319896
潜江市 潜江市审核公告 现场审核 0728-6230519
天门市 天门市审核公告 网上审核 0728-5342091

  2.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
1
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历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取得。10月26-3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10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二)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报考,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二)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以免错过报考机会。考生信息一经资格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三)本次在湖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省报名公告里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如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五)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六)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3. 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4. 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8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湖北教师考试群:682720594湖北教师资格考试②

湖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次开展: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范围对象

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义安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义安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义安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义安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且户籍在义安区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义安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义安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义安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义安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义安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认定流程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4月7日~4月20日17时)——体检(4月3日~4月21日)——现场确认(4月22日~4月24日17时)。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29日17时)——体检(6月9日~6月30日)——现场确认(7月1日~7月3日17时)。符合义安区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的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

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2、体检:

(1)4月3日~21日为第一次体检时间;6月9日~6月30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自行前往,周六周日不体检。

(2)地点:市人民医院、市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二级以上医院均可(见附件4)。

(3)初级中学、小学申请人自行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幼儿园申请人自行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见附件2)(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网报同底版一寸白底照片。医院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有“合格”或“不合格”, 并在照片及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

3、现场确认(或在线提交审核)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第一阶段4月22~24日17时、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地点: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6室。联系电话:0562-2107690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铜陵市义安区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还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义安区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⑤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在照片及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在铜陵本地体检的申请人,体检后无需等候结果,由教资认定机构统一领取,异地体检的申请人须上传体检报告电子版,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教资认定机构。

⑦铜陵籍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非铜陵籍人员须登录各省政务服务手机APP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纸质证明并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二)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三)证书颁发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告将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按申请人选择的方式进行颁发,选择邮寄的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费用到付,选择现场领取的将短信通知具体领取事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本人递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铜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4.铜陵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铜陵市义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贵州省岑巩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测试对象

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及在校师生。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400人)。

(二)测试地点:贵州省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办公楼7楼)。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10日17:00(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网站:地址栏输“bm.cltt.org”进入。请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极速模式。

四、测试费用

(一)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请关注“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预计缴费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1日,具体缴费时间以公众号通知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3日内,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证书领取

1.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办公楼六楼611室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

(三)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大专或中专学生需上传身份证照片面、学生证封面及内页或就读证明;教师需上传身份证照片面、教师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其他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二)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三)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姚老师18285127568、游老师15121416139

岑巩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贵州省独山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计划

一、报名

(一)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bm.cltt.org”进入,选择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二)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上午9时–4月12日下午18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本次测试面向本校师生以及社会上需要进行测试的人员。

2.注册: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①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②教师报名时需上传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在职证明;

③其他人员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

审核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若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将不通过,请及时修改。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交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纳测试费:2026年4月13日-16日(9:00–16:30)。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四楼双提升办公室进行现场交费,也可添加qq群494205439咨询报名、缴费、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注: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否则视为弃考)。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www.gzyywz.net/cn)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4月25日。

2.地点: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3.测试量:300人/天(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4.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2日——4月25日(自行打印)。

三、纸质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及地点: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四楼双提升办公室领取。

领取时间: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左右,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1:30,下午14:30–16:3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办理证书领取。

备注:根据普通话证书管理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测试机构代管时间为一年,逾期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四、声明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郭老师15086109691

独山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31日

内蒙古通辽市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通知

按照工作安排,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将于2026年4月面向社会举办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一)具有通辽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年满18周岁。

(三)非通辽市户籍在通辽市工作的社会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6日—4月8日,报名通道将于4月6日上午8:30开启,4月8日下午17:00关闭,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本次计划测试300人,报满后任务自动关闭。

报名人员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必须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前请认真阅读“隐私权政策”),按照“首页-报名入口-内蒙古(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工作流程进行报名。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请持续关注之后发布的公告。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4月17日下午17:00关闭准考证打印,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bm.cltt.org/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测试,原则上迟到半小时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必须先注册账号,通过注册账户登录平台。

2.带*标记和联系电话为必须填写项目,照片按报名要求上传。

3.“证件类型”一栏必须选“身份证”,不得填写其它证件号码。

4.通辽户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为身份证照片;非通辽户籍考生需上传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

5.本次测试审核在网上进行。请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材料,如不按要求随意提交材料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6.本次测试通辽市教育局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和测试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7.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普通话测试且未出成绩的人员不能报名本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否则导致无法考试个人承担责任。

三、现场缴费

网上报名经过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缴费。

(一)现场缴费时间:2026年4月9日—4月10日,4月9日缴费时间9:00-11:30,14:30-17:00;4月10日缴费时间9:00-11:30,11:30后本次测试截止缴费。

(二)现场缴费地点: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科尔沁大街通辽市医院西200米路北侧从市场监督管理牌子下大门进入院内三楼)。如需代缴,代缴人需持报考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现场进行缴费。

四、培训测试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4月11日(周六)(具体培训时间缴费当天通知)

测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

培训及测试地点: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科尔沁大街市医院西侧200米路北市场监督管理院内三楼)。

五、证书邮寄领取

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考生可通过报名官网登录“畅言普通话”小程序,考试结束后次日至成绩可查询后的48小时内,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分邮寄”界面选择“邮寄”,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选择邮寄的考生一定要仔细核对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若信息填写错误可能导致证书退回或遗失等后果),支付邮递费用,选择证书直邮。证书将直接由印刷厂邮递到考生手中,没有选择直邮的证书仍按以往流程送达通辽市,考生自行到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取回。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穿深色衣服以便现场采集白底照片,该照片为证书照片。

(二)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缴费成功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不予退费。请慎重选择并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三)考生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区,请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进入测试室。违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如请人代考,成绩计零分,一年内不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建议考生提前合理安排时间和交通工具避免错过考试。

七、咨询电话:0475-6123457 

湖北省荆门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不能替代使用)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人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当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学段 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须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小学教师资格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说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学历要求按原政策执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及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均按上表学历要求执行。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体检标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指定医院为荆门市中心医院(原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荆门市人民医院(原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以所在县(市、区)认定机构公告为准。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六)其他要求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自行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交相关部门,核实结果由认定机构接收。

三、认定机构

荆门市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由荆门市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漳河新区范围的教师资格认定,归口东宝区教育局办理。

证书发放由材料受理单位负责,春季预计7月下旬,秋季预计12月下旬。

四、认定时间

时间类型 春季 秋季
公告发布 4月7日前 10月16日前
网上申报 第一段:4月8日-17日(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段:6月8日-18日(应届毕业生、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
10月19日-30日
现场确认 第一段:4月20日-24日
第二段:6月22日-26日
11月2日-6日

说明:网报时间为每天8:30-17:30(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和14:30-17:30。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申报程序: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特别提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选择荆门市教育局确认点)。

3.申报要求:“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幼儿园教师资格不填写学科;小学教师资格与面试学科一致;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与报考专业一致。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提前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表1份(附件1或附件2),须有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原件丢失者提供电子证书)。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与网报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7.户籍材料或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

9.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材料提交至荆门市教师发展中心(荆门市东宝区天鹅路西段25号)1号楼409室。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由认定机构生成并归档。

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2份。

2.原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证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认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荆门市教师发展中心:张银春(0724-8885629)

沙洋县教育局:金  涛(0724-8596681)

钟祥市教育局:孙沛磊(0724-4230474)

京山市教育局:徐亚萍(0724-7234081)

东宝区教育局:陈玉波(0724-2340996)

掇刀区教育局:刘  伟(0724-2441101)

屈家岭管理区教育文化和旅游局:赵琪(0724-7411153)

如有疑问,请查阅荆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ingmen.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荆门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