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陕西省2020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20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测试对象

  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及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在校师生,统称为“社会人员”。

  提示:已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在校师生不在此列,如需参加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了解相关事宜。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通过电脑端或手机APP登录后,选择测试站进行报名。

  电脑端报名: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xbm.cltt.org/pscweb/index.html),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的请选择兼容模式)。

  手机端报名:下载 “畅言普通话”APP,注册后在首页选择“考试报名”,按照提示依次选择“省份”“城市/机构”“测试站”“测试时间”等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延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待定,请关注有关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测试公告。

  三、报名及测试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25日17:00。按照测试时间分为不同批次,每个批次的额定人数在报名当日可见。名额报满后,报名窗口将自动关闭。

  2.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请咨询有关测试站。

  3.测试时间:测试时间由各测试站自行确定,应试人可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选择,实际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4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应试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购买教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

  2.缴费方式:应试人按照所报测试站的“报名须知”“报名注意事项”,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到指定地点确认信息并现场缴费。

  五、可接受报名的测试站

  面向社会人员开放的测试站名单见附件1,高校测试站名单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蓝底、红底或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必须小于1M,规格为390像素*567像素);

  2. 应试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测试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在校学生还应携带学生证。

  3.应试人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时,应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向报名测试站申请更正。

  4.考试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

  5.领证时间:从测试之日起计算60个工作日,具体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测试站。

  6.补证: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在测试后5年期限内,由持证人向原测试站提出补证申请,持原测试站出据的核实证明,到省测试中心办理补证手续;超过5年的,不予补办。补证缴纳费用与申请测试的费用相同。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所有应试人经测量体温正常,并凭绿色健康码进入测试区域,全程佩戴口罩。

  8.了解更多信息资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普通话”。

  咨询电话:029-62396032,88668680

  附件1:

  陕西省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放的测试站信息表

测试站
测试对象
咨询电话
备注
西安市
1.西安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西安市户籍的应持有西安市居住证。
029-87270373
网报3000人
宝鸡市
1.宝鸡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宝鸡市户籍的应持有宝鸡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宝鸡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7-2790765
网报
不限人数
铜川市
1.铜川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铜川市户籍的应持有铜川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铜川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9-3194342
网报
不限人数
渭南市
1.渭南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渭南市户籍的应持有渭南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渭南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3-2020110
网报
1000人
延安市
(延安市教育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917室,在各区县教研室现场报名。)
0911-2160917
现场报名
机房建设中
榆林市
(榆林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高新区兴达路142号,在各区县教研室现场报名。)
0912-3593384
现场报名
时间待定
汉中市
1.汉中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汉中市户籍的应持有汉中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汉中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6-8880992
网报
不限人数
安康市
1.安康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安康市户籍的应持有安康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安康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5-3232215
9月9日-16日
网报
不限人数
商洛市
1.商洛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商洛市户籍的应持有商洛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商洛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914-2982130
网报
不限人数
杨凌示范区
1.杨凌区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杨凌区户籍的应持有杨凌区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杨凌区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29-87012115
现场报名
时间待定
省测试中心
1.陕西省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陕西省户籍的应持有陕西省内居住证。
029-62396032
网报3000人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市、咸阳市辖区内没有测试站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师生。
029-85309277
网报8000人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市辖区内没有测试站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师生。
029-85680290
网报
600人
咸阳师范学院
1.咸阳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的非在校师生;
2.非咸阳市户籍的应持有咸阳市居住证;
3.没有测试站的咸阳市辖区院校的在校师生。
029-33720475
网报
200人
提示:省级主管部门将视情增加可接受对外测试的测试站名单,各测试站报名名额以报名网站上的信息为准。

  附件2:

  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高校名单(42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长安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北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西安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陕西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延安大学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西安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工程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西安外国语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邮电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体育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陕西中医药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文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宝鸡文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咸阳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渭南师范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榆林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安康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商洛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西安航空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西安培华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西安翻译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外事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西京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思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音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