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2020年9月25、27号及10月测试名额只针对成都区域考生开放,敬请理解。

  报名须知
  1.本次测试名额只针对具有成都区域身份的考生开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能被视为具有成都区域身份的证明:
  (1)成都区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本人的住址应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或属于成都市代管范围);
(2)成都区域内的户口簿(户口簿上本人的住址应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或属于成都市代管范围);
  (3)成都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上本人的住址应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或属于成都市代管范围);
  (4)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5)在蓉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证;
  (6)其他能够证明在成都区域生活和工作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2.同一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
  建议考生用本人实名制微信号,本人报考,一旦注册成功,本微信号将绑定首次注册基本信息,实现一人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绑定一个微信号。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将不得再修改。
  考生注册时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一旦提交,所有信息(含考试日期)将被锁定,无法再更改及退费。
  4.考生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相关指定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原件)以及满足上述成都区域身份之一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现场核验通过的,方能参加本次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考生报名信息与现场身份证信息不符、身份证不能通过扫描或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的,均不能参加测试!
  5. 特别告知:因存在系统技术限制、伪造或借用他人证件等用于报名等情况,线上通过审核并发放的准考证并不代表能够参加本次测试,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以现场核验为准。若不能通过现场核验的,不能参加本次测试,除已收取的考试费用按程序予以退回外,考生因参加本次测试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超过30分钟的,则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cbm.cltt.org/(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7.考生不得同时在两个测试站(点)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如在其他普通话测试站点已报名,数据不能进入测试系统,不能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2个考点 共计7000个考位

1. 开放大学考点

测试站点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开放大学考点
测试名额 2860人次
测试对象 成都区域人员
测试地点
(领证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号
领证时间 测试完成一个月后的每周五
(三个月内,节假日顺延)
咨询电话 028-83355298

2.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考点

测试站点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考点
测试名额 4140人次
测试对象 成都区域人员
测试地点
(领证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领证时间 测试完成一个月后的每周五
(三个月内,节假日顺延)
咨询电话 028-86123636

 
  报名重要提示你一定要看
  报名时间:9月23日上午10:00开始,额满截止
  报名方式: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人才‘’
  名额:共计7000人次
  考位分批次发放,预计4+4批次。
  报名后5分钟未付款的考位会释放,微信报名只能通过微信支付。
 
  报名参加9月25日、27日测试的考生,请于9月24日下午13:00后打印准考证;
  报名参加10月测试的考生,请于9月30日下午13:00后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cbm.cltt.org,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s://www.google.cn/chrome)
  准考证上提示的测试地点即证书领取地点
  已经报过名且没有完成测试的小伙伴不能重复报名哦~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重复报名是无效的哟~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防疫须知

  1.考生请做好个人防护,需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健康监测要求:考生进场前测量体温、检查出行轨迹和健康码。
  A.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B.14天内去过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应隔离满14天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C.考前14天内出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健康码为红码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出示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参加测试。
  为保障进场秩序,请考生在测试当天提前更新【天府健康码】和【出行轨迹】并截图,以便检查。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天府健康码

成都区域考生2020年9月25、27号加测暨10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出行轨迹
  最近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小伙伴们
  上面的报名提示都看完了吗?

  以下还有关于本次测试的

  “五问五答”

  关于本月测试的“五问五答”

  1. 为什么10月只测试成都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20年9月起,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只对成都地区考生开展测试,敬请理解。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为全省99个普通话测试站(点)之一,其他地域考生建议咨询所属地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
  2. 11月会取消测试限制吗?
  目前只对2020年9、10月的测试安排做了区域限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欢迎大家关注“成都教育人才”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测试公告。
  3.报名信息可以更改吗?
  不能更改。微信公众号报名绑定首次注册信息是为了实现一人一号,防止恶意代报名。考生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一旦提交,所有信息(含考试日期)将被锁定,无法再更改。
  4.开放大学考点在哪里?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开放大学测试点设在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号)。
  5.什么时间领取证书?
  测试完成一个月后的每周星期五(领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周五),测试地点即领证地点。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28-86123636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开放大学测试点联系电话:028-83355298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