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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延边州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将于 11 月初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在延边州内学习和生活的以下考生:目前仍未取得普通话水 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教师,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他自 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程序 2020 年我州继续试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并现 场缴费的报名程序。 

  (一)网络预报名 考生登录“吉林省语言文字网”( http://yywz.jlipedu.cn),点 击 页 面 右 侧 “ 吉 林 省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报 名 系 统 ” (http://jlbm.cltt.org/pscweb/index.html),进入界面后点击“我要 报名”,选择“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并选择测试场次。按网页提 示填写个人信息,必须填写的个人信息有系统默认的必填项、联 系电话、上传正规清晰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点击“确认”完成网上 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16日下午16:00

  如遇到网络预报名名额已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州测试中心,联 —2— 系电话:0433-2919064。 

  电子照片要求如下: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清晰、 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 头巾、发带、墨镜、耳饰等,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不得使用特效, 不得使用翻拍照片,不接收自制照片(例如手机拍摄、站靠在白 色墙面拍摄、艺术照、无法识别是本人的修图照等)。照片文件 格式为 jpg 或 jpeg,比例必须为 390*567 像素(宽*高),文件 大小必须小于 1M。网络报名电子照片用于证书印制,请谨慎上 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参加测试。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如 需代办,请代办人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公办在职教师 需出具考生相关证明)和《考生登记表》前来确认并缴纳现金。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16 日。 每天具体确认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6:00。 

  2.测试费标准: ①在校学生 25 元/人(需出具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②公办在职教师 35 元/人(需出具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③社会人员(非在校学生且非公办在职教师)50 元/人。 

  3.现场确认地点:延吉市龙东街 261 号(电视大学延边分校 二楼)。 —3— 

  4.入场:考生进入确认点时必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 医用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呈 现绿色状态),体温低于 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听从工 作人员安排分散、分批次入场。 

  5.考生现场缴费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提交《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登记表》(在 本通知后附件1,填写信息并插入电子照片后,黑白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 ③应缴现金。 

  三、测试工作 延边州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预计在 2020 年 11 月 7 日—8 日 进行,测试地点、考生本人测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其他具体 的考务信息将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延边州教育局门户网站相关 测试工作通知(http://edu.yanbian.gov.cn/)。如因疫情影响导 致测试时间有所变动,将在该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告。

  (一)测试当日考生需要出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监测卡与承诺 书》(本通知后附件 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 场检查。 (二)测试当日考生务必随身携带的物品: —4— 

  1.可以提供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手机; 

  2.酒精棉片 5 片以上(用于每场测试集中清洁消毒后的二次 清洁,由考生本人擦拭本人测试时使用的耳机和麦克); 

  3.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或信息采集 时需摘除口罩外,考生需要全程佩戴并做好个人防护; 

  4.因测试期间保持考场自然通风,将敞开门窗,请考生穿着 保暖衣物。 

  四、特别说明 延边州普通话测试的报名、测试、证书领取通知等所有事项 均通过延边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http://edu.yanbian.gov.cn/), 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以免错过相关测试工作程序。证书领取 预计在 2020 年 12 月底进行。 延边州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电话:0433-2919064。 

  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请广大考生自觉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考前连续 14 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 健康状况监测。注意个人防护,确保考生本人“吉祥码”“通信大 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状态。考生须在测试当日的前 14 天开始进行 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 健康监测卡与承诺书》(附件 2),在测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 员。对于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 生,以及在测试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 —5— 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追究责任。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本人报到的具体时间点分散进入考点 和候考室,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候 考室的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开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 次性医用口罩,仅在审核识别身份和测试时临时摘下。考生间不 可近距离接触。考生在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 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有以上症状并尚未确诊为新冠肺 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完毕 统一离开考场,按监考人员的指令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拥 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附件:

  1.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登记表 

  2.延边州 2020 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监测卡与 承诺书 

  3.“吉祥码”注册获取指南 延边州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0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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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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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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