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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学院发展,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将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学院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主要专业有汽车维修、汽车驾驶、计算机、制冷等。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技岗1(电气电子专业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电气工程或电子技术专业相关理论及实训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或电子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二)专技岗2(计算机理论教师)

  1、岗位描述:负责计算机专业课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3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多媒体、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需承担住宿生管理,能够值夜班。

  (4)此岗位为“先上岗、再考证”岗位,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三)管理岗1(党务管理)

  1、岗位描述:负责基层党建及党务管理,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务管理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中共党员,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tjbus.com)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为期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在线准确、完整、规范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规定要求格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学院人力资源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截至后的3个工作日,应聘者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及笔试考试须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作另行通知)。

  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由学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拟定。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专技岗:岗位专业知识70%,职业教育综合知识30%。

  管理岗:岗位专业知识7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于笔试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3)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如出现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因其他因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依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确定,满分100分。

  具体科目及范围:专技岗:专业课试讲40%,岗位问答60%。

  管理岗:岗位情景模拟40%,岗位问答60%。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2)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四)成绩核定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如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 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出现递补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九)信息调整

  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发布调整信息,也会通过考生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8522197201    27391723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8330872

  附件:《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20年9月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

应 聘 人 员 报 名 表

应聘岗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第一学历
(学位)
 
最高学历
(学位)
  是否应届毕业生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现)家庭详细住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教育背景(从高中填起)              
起止年月 学校名称 是否为211院校 专业 学历/学位 是否为学生干部    
               
               
               
               
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可填写实习经历)              
起止年月 单位 担任职务 主要职责
收入水平
(元/月)
     
               
               
               
               
               
其它资质证书              
现档案所在地   档案是否能够顺利调入          
主要社会关系              
配偶 姓名   出生日期   籍贯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担任职务        
其他成员
(填写顺序为子女、父母)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或学校) 职务    
               
               
               
               
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近几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或科研成果              
你的职业发展目标是什么?为什么设立这样的目标?              
你为何希望来我院工作?              


说明:1、此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2、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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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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