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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夏县2013年招聘各级教师112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2013年招聘各级教师112名

  为保证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卫生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和卫生系统缺编情况和年度招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符合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三、招聘岗位
(一)县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112名(含服务基层项目13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教师2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二)县级医院工作人员88名(含服务基层项目11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9名,县中医院16名,县骨伤科医院3名。
具体岗位及详细情况见《夏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2日)。
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夏县人报、夏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分别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1、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照、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系统到夏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卫生系统到夏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填写《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照相,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1月12日(截止到11月12日下午18:00),报名、考务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11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中专)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10月1日前取得。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相应的招聘信息媒体上进行公告公示,时间3天,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审核工作于笔试后进行。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交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招聘领导组公告。
(三)考试。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教师笔试内容共分9种:高中、初中段分文综(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类人员考试。命题范围:学科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综合知识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道德,下同);理综(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类人员考试。命题范围:学科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英语(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其余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学6门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本科知识,命题范围:语文基础知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道德);小学阶段分综合(报考语文、数学类人员考试。命题范围:学科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英语(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其余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4门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专科知识,命题范围:语文基础知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道德);幼儿教师使用试题(幼教专业80分,综合知识20分);特殊教育学校使用试题(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
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笔试命题共分3种:医学基础知识(医生、医技类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文秘、财会、计算机类人员考试,命题范围:语文基础知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护理学基础知识(护理人员考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科目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岗位:高、初中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综合类本科知识为主,小学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全日制师范专科学校知识为主,特教教师以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专科知识为主,幼儿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全日制幼儿中专知识为主;卫生系统岗位:医生、医技类以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护理人员以全日制医学中专护理知识为主,其它人员以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时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经招聘领导组同意,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并在相应的信息发布媒体予以公告。
笔试阅卷结束后,要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布时间三天(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岗位计划1:3比例依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按照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也可以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并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交验下列材料:
⑴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档案材料。
⑸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的,除交验上述材料外,还须登录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资格复审小组由县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及相应媒体公示七天,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分部门、分学课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有关专家不能少于5人。具体人选由县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备课、讲课的办法进行,面试人员备课时间为60分钟,所备课目分别为我县教育系统现行使用教材的高二、初二或小学五年级内容。特教教师、幼儿教师面试使用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讲课或展示时间为10分钟。
医生及相关岗位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办法进行,时间为8分钟。
面试中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不得过夜。同时,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教育系统体检人员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卫生系统体检人员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替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县招聘领导组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正式入编、工资及聘用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全程录相,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5、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监察、公安、保密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复审,负责命题、考试、阅卷、统计及公布成绩,组织体检和考察,所有公告、公示的发布,下发人员聘用通知书,核定人员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2、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负责教师、医护工作人员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参与考场的布置及考试。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监察局负责监督整个招聘过程及受理考生的举报。
6、公安局负责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
7、保密局负责考试试题(卷)的保密工作。
八、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359—8536085     8536618转8420
县教育局    0359—8532660
县卫生局    0359—8534802
县监察局    0359—8532363
附件:教育系统招聘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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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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