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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30人公告

  为改善教师队伍人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名额、专业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该岗位表为本次招聘全程总体需求表,招聘岗位将根据每场招聘活动签约情况进行调减,具体岗位情况以当场招聘活动举行时所剩余岗位为准。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进行判定。

  二、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办中小学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受我区人才相关政策。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10月12日-13日期间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公布。

  具体工作行程根据招聘活动主办方日程安排确定,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近3学年学习成绩单。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范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和2021年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国内毕业研究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四)年龄条件。年龄应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2021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国内高校生,2021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海外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投递简历。请严格以“学校全称+姓名+专业(简历)”命名个人简历,并以附件的形式在现场报名时间以前发送至招聘邮箱709319556@qq.com,邮件主题请务必以“学校全称+姓名+专业”命名。

  2.现场报名。在网上投递简历后,必须到招聘会现场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试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和举止仪容仪表进行初面(学年成绩有不及格的科目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初面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学年成绩、在校表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三)签订协议。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金,用人单位将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全部带回青白江,待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签章完善后,及时返回一份该高校毕业生应执的协议。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已签订协议岗位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招聘需求。

  (四)体检。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自动放弃和违约考生将按约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方可与招聘单位解除协议。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62215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0305033。

  附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30人公告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30人公告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2020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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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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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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