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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惠州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

  我站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报名为限额报名,受疫情影响,总人数为4700人。报名时间内如人数提前达到限额,我站将提前关闭报名通道。

  二、此次报名不组织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名,惠州辖区内学校(院)学生可自行参加本次网络报名。

  三、考生需提前熟悉疫情防控要求和测试流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且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确认及考场时需佩戴口罩,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不得进入 。

  四、报名等相关具体事项

(一)报名对象

  根据《关于实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语〔2010〕6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未经省培训测试办公室批准,不得接受本市或本院校、本行业以外人员的测试报名”,故本测试站报名测试对象仅限以下人员:

  1.本市户籍人员。

  2.在惠州区域内学校(院)就读的在校生。

  3.持有惠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注:近三个月内(以测试时间计算)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期测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请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或把浏览器设置成极速模式登录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gdbm.cltt.org/index.html

我要报名→惠州市→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个人信息→完成报名(详见附件2)。

(2)考生查询是否网络报名成功,可在报名网页(http://gdbm.cltt.org/index.html)点击报名查询栏目,按栏目要求登录成功即报名成功,若登录不成功者请重新报名(详见附件3)。

(三)缴费确认与电子拍照时间及地点

  网络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缴费确认及电子拍照,逾期未办理缴费确认手续,作放弃处理。

  1.时间:2020年10月26—30日,11月2—5日,上午8:45—11:30 ,下午2:00—5:00 。

  2.每个考生具体现场确认时间须根据网络报名安排的指定时间到达现场确认(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报名注意事项查询。考生现场缴费确认时应确保网络报名成功,否则无法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后果自负)。

  3.地点:惠州市开放大学综合楼1楼服务大厅,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

  4.本人凭缴款单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现场进行电子拍照。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核准,每位考生需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全日制在校学生25元)。

(五)报名缴费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报名缴费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网络报名成功页面截图纸质文档;

(3)银联储蓄卡;

(4)惠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1)。

  2.持有惠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惠州市居住证;

(2)网络报名成功页面截图纸质文档;

(3)银联储蓄卡;

(4)惠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 (附件1)。

  3.在惠州区域内学校就读的在校生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

(2)网络报名成功页面截图纸质文档;

(3银联储蓄卡;

(4)惠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1)。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1.每位考生的具体测试时间,本站将于11月16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izhou.gov.cn/(政务服务—教师资格—文件通知)公布,届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填写好的《惠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1)到达指定考场进行测试(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超过有效期限者请及时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2.测试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十号小区(下马庄路金碧花苑后面)惠州市特殊学校。

(七)成绩及证书

  1.考生测试完毕25天后可自行查询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网址:http://g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点击此连接打开网页,输入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即可查询成绩及证书等级)。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时间将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izhou.gov.cn/(政务服务—教师资格—文件通知)另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有关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式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严格实施人员限流。

  1.考生须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测试时间前往确认现场、测试场地。

  2.考生须分别提交如实填写的《惠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1)并出示粤康码和配合完成体温检测等工作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

  3.考生在现场确认区域及测试场所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信息采集、信息核对、测试过程可摘下口罩)。室内室外排队都须间隔一米,保持安全距离。

  4.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指挥。

  附件1: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病学史问卷.doc

  附件2;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流程.docx

  附件3;报名查询流程.docx

    惠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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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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