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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2013年新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附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 在岗特岗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规违纪人员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08∶00至2013年11月2 日下午17:00 ,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考生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4、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
考证及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交面试费50元。
5、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除教师外的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玉溪人才网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属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教育岗位:课堂教学实行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书写教案,无学生参与讲课(时间20分钟)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教案占40分,讲课占60分。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材料参加。编外人员岗位须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1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全部考试环节后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选岗
教育初中计算机201356岗位,初中数学201357岗位,初中物理201359岗位,按各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它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出现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877-7771539
六、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该回避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7015696
新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7-7011259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

附:《2013年新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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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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