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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2021年长沙市引进公费师范生等17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市2021年长沙市引进公费师范生等177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长教发〔2019〕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21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公费师范生、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具有一流学科的大学,以下均简称为“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和国(境)外高校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方式

  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筹下,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前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在长沙本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录取学校竞聘后确定。录用为完全中学(兼有初、高中年级)的人员由录取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引进工作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考核—签订预录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信息公布网站:人才引进公告、拟录取人员公示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fuwu.csedu.gov.cn)公布。《报名、考核等工作具体安排》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和各用人单位官网公布。有关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签订预录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在各用人单位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职位无要求的除外)。

  2、本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及学历要求如下:

  (1)国家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在近五年内已取得“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且在近五年内取得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

  ①国(境)外就读高校的研究生学习专业(学科)列《2021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国(境)外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中(见附件2);

  ②国(境)外就读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学习专业(学科)在《2020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https://www.qschina.cn/subject-rankings-2020)中列前100名。

  注:

  (1)近五年内时间段为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

  (2)非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目前尚在读、且2021年7月31日前能毕业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标注有入学时间和学制的《研究生证》或标明入学时间和学制的证明,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双一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提交已填写个人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查验,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国(境)外高校研究生须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6)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引进职位

  本次人才引进职位共177个(见附件1《职位表》)。用人单位《报名、考核等工作具体安排》中的“人才引进职位”备注栏无报考人员类别限制的,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均可报考,备注栏标注为“双一流高校研究生职位”的,“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和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均可报考。

  六、疫情防控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考生进入报名、考核和资格审查等场所须配合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用人单位将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七、报名、考核、签订预录协议书

  1、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签订预录协议等环节由人才引进学校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关注各用人单位的《报名、考核等工作具体安排》(2020年11月13日起发布)。

  2、报考人员须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参加资格初审,具体要求见《2021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研究生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件3)。暂缺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笔试暂缺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资格初审时向报考学校提交《承诺书》(由报考学校提供文本件)。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交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本场次后续环节。

  4、考核结束后,以本场人才引进职位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场预录用人选。用人单位与预录用人员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入围人员限与本次人才引进中的一个学校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出现放弃预录用情况时,预录用递补人选按本场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资格复审、体检

  1、预录用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体检时间暂定2020年12月,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出现弃权者或不合格者时,资格复审、体检递补人选按同一场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考察

  各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长沙市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长沙市教育局调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在同一场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

  十、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人事档案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转入长沙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联系电话(工作日使用)

  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38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8997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附:

  1、2021年引进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和国(境)外高校研究生职位表

  2、2021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国(境)外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

  3、2021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和国(境)外高校研究生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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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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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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