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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邯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1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市邯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115人公告

  为加快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2020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邯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5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1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限邯郸市户籍,邯郸市户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定向招聘岗位(南堡中心校英语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115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语文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数学3人,限高校毕业生2人、英语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生物3人,限高校毕业生2人、历史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地理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政治1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小学教师83人(语文40人,限高校毕业生20人,数学23人,限高校毕业生16人,英语20人,限高校毕业生14人),幼儿园教师17人,限高校毕业生12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表一《邯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已按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人员不在此范围)。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转事业编的人员不在此范围)。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高中、小学或幼儿园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在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dh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8:00至2020年11月20日17:00(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前一天在邯山区政府网发布报名通知。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及核减取消情况。 

  7.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山区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科命题,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部分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区区域,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户口页,配偶是邯郸市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等(如岗位有要求);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区区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面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前一天在纪委监督下抽取讲课范围,并在邯山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考察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28785(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5508025(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 
  邯山区岗位信息表(教师).xls
  邯山区-计划表(教师).xl

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     邯郸市邯山区教体局
2020年11月4日

考试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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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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