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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鹤山202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江门鹤山2020年下半年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鹤山市教育系统定于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中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进校园招聘在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三所学校进行,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且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和学生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应届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招聘场次

  本次进校园招聘在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和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三所学校进行,应聘者只可选择一场报名参加,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场招聘,具体招聘情况于每一场招聘后公布。具体安排如下:

场  次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及初试时间

西南大学

12月14日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面试洽谈室

12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重庆师范大学

12月17日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

12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华南师范大学

另行公告

另行公告


  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马上安排初试;

  初试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17:00前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下述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打压缩包发送至各指定电子邮箱(详见下表),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场次+岗位名称+姓名,并于指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已填妥的《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生证,应届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大学成绩表(表中须反映平均分或平均绩点)、大学期间的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个场次进行报名,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网上报名、初审,初审情况将通过邮件反馈,现场可接受报名(建议尽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及初审安排如下:

招聘科目

报名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数学、思政、生物

jszp1@heshan.gov.cn

陈老师

0750-8835016、13536027266

语文、英语、计算机

jszp2@heshan.gov.cn

叶老师

0750-8831077、13828024608

物理、地理、历史、心理

jszp3@heshan.gov.cn

李老师

0750-8826356、13726199621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应聘者在报名时填报选择学校志愿,并承诺服从组织分配。

  (三)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初试+复试方式进行。

  (一)初试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马上安排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方式。招聘单位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成绩、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及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初试当晚在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处现场张贴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复试的应聘者。

  (二)复试

  初试后第二天进行复试。

  1.复试采用模拟课堂教学形式,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入围复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时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接受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应聘者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拟聘人选范围。

  (三)考试成绩

  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于复试当晚在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处现场张贴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四)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并按每场次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不再在下一场招聘,拟聘用信息于每一场招聘后公布)。考务组根据应聘者报考志愿按分数高低分配到相应的学校,招聘单位将于复试第二天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应聘者提前准备。

  (五)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该场次考试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聘用

  招聘单位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体检、考察工作。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将名单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送所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属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

  六、咨询和监督

  (一)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933106,鹤山市教育局0750-8885834。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885834。

  七、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若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与招聘活动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相冲突的,以招聘活动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

  1.《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0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

  3. 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简介

  4. 《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鹤山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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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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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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