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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建宁县2021年招聘教师2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建宁县2021年招聘教师23人公告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发〔2020〕2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近期,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拟赴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现场通过专项  公开招聘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人社局核准,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3名,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政治教师岗位1名;
  2.高中地理教师岗位1名;
  3.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名;
  4.初中政治教师岗位2名;
  5.初中地理教师岗位2名;
  6.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名;
  7.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名;
  8.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名;
  9.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名;
  10.幼儿教师岗位5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即在1989年11月28日到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学历为研究生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在1984年11月28日到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11月28日前取得(2020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执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建宁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
  3.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以上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当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  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www. fjjn.gov.cn)、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jnjy)上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方式
  1.招聘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8日(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广场)。
  2020年12月2日(集美大学主校区庄重文夫人体育场)
  其他院校(招聘点)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视情况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各招聘点现场报名具体时间:招聘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应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
  (2)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往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考者,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和是否属于师范类等相关证明材料,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应聘者应随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2021年建宁县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3.现场资格审核
  由建宁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现场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考题回答两个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说明
  面试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5.现场选岗、签订《协议书》
  根据《建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拟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已招聘签约的岗位,不列入之后各高校现场招聘。
  (三)体检、考核和协审
  1.拟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进行协审。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建委编〔2017〕17号)和(建委组综〔2020〕6号)文件执行。
  3.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四、其它事项
  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有关人员组成建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3967765(建宁县人社局),0598-3982381(建宁县教育局党委纪委)
    招聘咨询电话:0598-3982191、0598-3980030(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本方案适用本次教师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负责解释。
附件1

建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
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专业   学位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邮编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考生承诺签名 以上所有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或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县教育局意见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3.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执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4.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后即归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2

2021年建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填报日期:2020年11月25日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
方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免笔试类型 岗位资格条件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及类别 学位 政治
面貌
性别 招聘
对象
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不限  
建宁县教育局 建宁县第一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1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政治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高中政治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建宁县第一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1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高中地理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关中学1人、建宁三中1人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2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数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关中学1人、建宁三中1人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2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政治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初中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关中学1人、建宁三中1人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2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初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区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1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历史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初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区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3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区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4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数学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区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2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表演艺术类、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教育学类中的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  
建宁县教育局 城区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教师 5 紧缺学科免笔试 30 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23                      
   
说明:研究生毕业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建宁县教育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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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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