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编办、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共5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9名,永昌县教育系统4名,金川区教育系统22名。引进人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通过招聘引才引进教育急需紧缺人才,成立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召开校园专场招聘会,实地开展引才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引进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文件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以岗位简表(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为准。

  4.需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按照2020年4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后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聘用的,需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引进范围
  (一)第一阶段引进范围

  1.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3.2021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21届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院校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2.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3.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引进时间、地点

  (一)第一阶段。2020年12月5日-12月10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小组到第一阶段引才范围的部分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引才工作,具体引才地点和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和第一阶段引才情况,将第一阶段未完成的引才指标全部纳入第二阶段引才工作,组织考核小组到西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引才工作,具体引才地点和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12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证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53985056@qq.com邮箱(标题备注“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认真查阅《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专业和岗位代码,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重复交叉报名者,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
  网上报名时,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的扫描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的扫描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未就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考核小组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小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成绩核查不计入考核成绩排序。

  (二)面试考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答辩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说课内容为本人应聘岗位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进行才艺展示;应聘金昌市理工中专学校岗位(不含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本人专业教材内容说课。根据答辩和说课、才艺展示情况,考核小组当场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布成绩。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终考核成绩。

  (四)签约。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聘用。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1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

  依据岗位类别、岗位代码、引进学科和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拟引进人选选择引进单位并进行签约。签约时因签约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对确定的拟引进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拟引进人选取消其引进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符合递补条件的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考察时主要通过审核拟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信用中国”和“鼎立信”相关信息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备。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引才公告、引才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聘用人员,聘用和解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12〕175号),将符合条件和认定范围的人才,由教育部门向市委人才办申请认定其为金昌市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4年的可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其他事项

  (一)前期在每日甘肃网和“新甘肃”手机APP“2021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宣介会”专题上发布的2021年金昌市组团引进人才需求信息,仅作宣传推介使用,具体岗位设置、条件要求以本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7100

  联系人:金昌市教育局    张文明

  咨询电话:(0935)8213295     18609458038    

  工作邮箱:153985056@qq.com

  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金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

  附件: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1: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2: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3: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焦作解放区202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公告(教师岗30人)

  根据解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解放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4、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1、2岗位表有其他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件1、2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的“学历”栏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学历信息以毕业证为准,国(境)外学历的毕业院校、专业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显示的中文名称为准。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写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7、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可参加教师招聘;在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进入考察的,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9、报名表中“本人简历”从大学入学填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工作经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请在“本人简历”栏工作单位后注明“在编”。

  三、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点击“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或准确的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为准。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岗位,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6日下午17:00前,登录招聘指定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能够证明考生与户主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核减及取消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者须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持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重新选报。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二证缺一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岗位两科卷面满分分别为100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相关材料交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逾期未报送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不含0209、0210岗位)=教育基本理论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中小学教师0209、0210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3)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手工签名);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学位证(2024年7月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相关证件,未提交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仅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0209、0210岗位无需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招聘条件和对象中“有关要求和说明”的第8条执行)以及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方案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非在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面试教材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主要测试考生驾驭课堂、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报考0209、0210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后不遵守聘用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诚信,记入诚信系统,并将不诚信记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中共焦作市解放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记入诚信系统,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05010(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1-2975010(解放区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pdf

  附件2:《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pdf

  附件3:《二次平均法》.pdf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山西长治市壶关县2024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长审管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壶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壶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长治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壶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注册申报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前应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3日17:00。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0日17:00。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使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二)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2024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工作日)。第二批: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工作日)。第三批: 2024年9月15日至9月26日(工作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到壶关县中医院体检。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第一批申请人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工作日),第二批申请人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工作日),第三批申请人于2024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在壶关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每日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体检前需空腹10小时。体检咨询电话:0355–8778475。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 、认定程序

(一)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并务必仔细填写。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

1.现场确认地点  

壶关县中医院(壶关县西城路9号)

联系电话:0355-8770390。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①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④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县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需现场提交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6)体检条件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①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后4位,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②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 、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

1.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智汇罗城”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教育系统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我县继续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初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高中部11名、初中部2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1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初级中学3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初级中学3名)。择优选拔,及时补充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及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5.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双选会,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报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工作联系电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821657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8215986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个人承诺书.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补足配齐各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以《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24日18:00。

报名邮箱:1134687620@qq.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视情况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试教(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或0772-5512507。

附件1: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4.5.14.xls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24.5.14.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版24.5.14.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4.5.14.xlsx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4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我县于2024年4月30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计划招聘教师98名。目前已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行了2场招聘会,尚余部分岗位空缺。原定玉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会如期举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  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考生请随身携带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与应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二)其他事宜按原公告要求不变。

(三)原公告网址: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8371570.shtml

三、咨询电话

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3776780

附件: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玉林师范学院场次).xlsx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回顶部
回顶部